N. T. 賴特對《羅馬書》的解读是他整個新約神學的基石,極具革命性。他強烈反對將《羅馬書》簡化為「個人得救手冊」,而是將其視為一篇關於神在歷史中的救贖計劃如何透過耶穌彌賽亞達到高潮的宏偉史詩。
賴特認為,保羅在《羅馬書》中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在彌賽亞耶穌裡,神的信實(公義)如何被彰顯?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萬國要因他的後裔得福)如何實現?
下圖梳理了賴特解讀《羅馬書》的核心框架:
flowchart TD A[“N.T. 賴特眼中的<br>羅馬書”] --> B[“核心問題:<br>神的公義與信實如何實現?”] B --> C B --> D B --> E subgraph C [神的公義] C1[“法庭場景的稱義”] C2[“神對萬物的<br>救贖性糾正”] C3[“在基督裡<br>宣告信徒為義”] end subgraph D [在基督裡的救贖計劃] D1[“亞當的失敗<br>與基督的得勝”] D2[“亞伯拉罕的應許<br>涵蓋萬國”] D3[“聖靈帶來<br>嶄新的創造”] end subgraph E [以色列的命運] E1[“神沒有棄絕<br>祂的子民”] E2[“彌賽亞為以色列<br>代表並成就命定”] E3[“'真以色列'的<br>延續與擴展”] end
以下是這些主題的詳細闡述:
⚖️ 1. 神的「公義/義」:不只是標準,更是拯救
這是賴特對《羅馬書》最核心的貢獻。他對「神的義」提出了全新的理解。
不是一種靜態的屬性:傳統觀點常將「神的義」視為神聖潔、公正的標準,人因達不到而需要被「歸予」義。
而是一個動態的行動:賴特認為,在保羅的猶太背景中,「神的義」主要指的是神信守祂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行動,是神介入歷史、拯救祂的子民、糾正世界不公的救贖性作為。它是一種「守約的信實」。
法庭場景的類比:稱義的法庭場景,不是一位嚴苛的法官找技術漏洞宣判罪犯無罪,而是世界真正的審判官,在審判日提前宣判那些「在基督裡」的人為「義人」,因為他們已經屬於那位代表並成就了約的彌賽亞。
🌍 2. 救贖的宏大敘事:從亞當到亞伯拉罕,再到基督
賴特將《羅馬書》1-8章視為一個完整的救贖故事。
亞當的失敗與基督的得勝(羅5):全人類都活在亞乾的失敗中,陷入罪與死的權勢下。基督作為「新的亞當」,祂順服以至於死,扭轉了亞當的失敗,帶來了恩典與生命的統治。
亞伯拉罕的應許(羅4):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將使萬國得福。基督就是那「單一的後裔」,而所有「在基督裡」的人,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因信成為這應許的繼承人。稱義是神宣告誰是亞伯拉罕真子民的方式。
聖靈與新的創造(羅8):救贖的終極目標不是「上天堂」,而是整個受造界從敗壞中得釋放,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中。基督徒擁有聖靈的初果,正是這個「新創造」已經開始的確據。
✡️ 3. 以色列的命運:神沒有失信(羅9-11)
這是《羅馬書》的關鍵部分,賴特的解讀至關重要。
問題的核心:如果神信實,為什麼大多數以色列人拒絕了他們的彌賽亞?難道神的話落了空?
賴特的解答:神從未應許每一個血緣上的以色列人都自動得救。神的計劃一直是透過一個「餘民」 來成就。而如今,這位彌賽亞耶穌自己,就是那「真正的、代表性的餘民」。祂為以色列完成了使命。因此,「在基督裡」的群體(包括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就是「真以色列」,是亞伯拉罕家族的擴展。
奧秘與盼望:目前以色列的「硬心」是暫時的,是為了讓外邦人可以豐豐富富地進來。最終,「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11:26),賴特認為這不是指每一個猶太人,而是指在歷史終了,將有大批猶太人歸信,與外邦信徒合而為一,這將是死人復活的前奏。
🙏 4. 實際生活的力量:在敬拜與社群中活出救恩
對賴特而言,《羅馬書》12-16章不是無關緊要的附錄,而是神學論述的必然結果。
真正的敬拜:因著神的憐憫,信徒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是在模仿基督的犧牲,是在「不以效法這個世界」的實際生活中敬拜神。
在基督裡的政治:羅馬書13章關於順服掌權者的教導,並非無條件順從。其前提是政府的基本功能是懲惡揚善。而基督徒最高的順服是對基督,他們在教會這個跨越種族社會隔閡的新群體中,活出「彼此相愛」的律法,這本身就是對羅馬帝國「權力即真理」的價值觀的顛覆。
總結
對N. T. 賴特來說,《羅馬書》是:
一篇關於神守約的信實的宣言。
一個關於神如何透過彌賽亞耶穌,拯救全人類並更新創造的宏大故事。
一個關於猶太人與外邦人在基督裡合而為一,成為神的新子民的神學藍圖。
它邀請我們看到,福音不只是關於「我如何得救」,更是關於「神如何透過耶穌,使這個失序的世界重新歸正」,而我們因信被接入這個偉大的故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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