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24, 2014

基督教與中華文化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並不反對中國文化或西方文化,信仰是基於啟示,目的是天上國。文化是基於理性,目的是地上國,兩者難免具有衝突的張力,但兩者也可以協調並行,如同基督教與希臘思想在西方彼此有許多的對話。我認為地上國的政治經濟最終要有人文價值為依歸,而人文價值最終要有神為依歸,人的價值才能得到完全的實現,律法是善的,但徒有律法,人難以自律,惟有福音成全了律法。要認識神,才能認識人,知道自己。但就人間國度的律法與道德,以一般理性為制訂的根基,因為人不都是得救的,願意遵守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注重的是動機,人間的法律注重的是外在的行為。

最近讀牟宗三的時代與感受,我也深有感受。其實中華文化復興之路在於以保存中華文化傳統的核心價值,吸納西方的民主、科學。中國的復興不需打倒傳統,而在於傳統價值的更新。但我不同意從人人皆可成聖賢之意,推廣到人人皆可成基督,想要由人而神,這是人的驕傲,是New Age的說法,是不可取的,是對人性過度的樂觀。我覺得牟宗三的圓善論與智的直覺都已經犯了對人性過度的樂觀的問題。但只要罪人悔改,人人都能有基督的新生命,可以活出基督的生命,那就是聖經中的成聖之路。不要過度高舉孔子,畢竟他也只是一個人,但也不要否定他崇高的文化價值。他的論語,作為為人處世的道德準則與經世濟民的政治原則,仍是極具意義的。仁與愛精神是可以相通的,特別是中國的基督徒,實在應該多了解論語,多了解文化,使我們能夠在適切的文化脈絡中應用聖經的標準。讓中國人認識到基督教其實可以成為中華文化重生與再造的根基。認識神是知道自己的開始。信仰,道德,法律是三個不同層次的東西。

藉著天人物我的全人教育,使基督信仰連接文化使命。
建造一個倫理的中國,民主的中國,科學的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