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6, 2025

申命記派歷史對N T Wright的影響

 非常好的問題。N.T. Wright 作為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新約學者之一,他的神學框架深受舊約研究,特別是申命記派歷史 的塑造。可以說,不理解申命記派歷史,就無法真正理解賴特的神學。

以下是申命記派歷史對 N.T. Wright 的幾個核心影響層面:

1. 提供了一個宏大的「敘事框架」

賴特最著名的論點之一,就是認為耶穌和早期教會所傳講的「福音」,並非一個關於「如何上天堂」的個人救贖方案,而是在一個宏大的救贖歷史故事中達到高潮的宣告。而這個故事的骨幹,正是申命記派歷史所建構的。

  • 故事的起點與終點:申命記派歷史從《申命記》的盟約警告開始,到《列王紀》的聖殿被毀、子民被擄結束。這個故事的核心是 「以色列的失敗與被擄」

  • 賴特的發展:賴特認為,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人雖然已經從巴比倫歸回,但在神學意義上,他們仍然認為自己處於「被擄」狀態。因為真正的標誌——上帝的榮耀回歸、外邦人的臣服、真正的公義與和平——並未實現。他們仍在等待先知所預言的終極「出埃及」和救贖。

  • 耶穌的使命:因此,耶穌的來臨及其所傳講的「神的國」,正是對這個「持續的被擄」狀態的回應。耶穌來,是要成就以色列的故事,帶領他們走出終極的「被擄」(即罪的權勢與死亡),並開啟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萬族得福。

2. 塑造了「盟約」與「終末論」的獨特理解

申命記派歷史的核心是祝福與咒詛的盟約結構。賴特將這個結構應用於他對耶穌使命和保羅神學的理解。

  • 以色列的代表性:在申命記派歷史中,以色列作為一個整體,在應許之地面臨盟約的考驗。他們失敗了,從而招致了《利未記》26章和《申命記》28-29章所預言的咒詛。

  • 耶穌作為真正的以色列:賴特認為,耶穌作為以色列的彌賽亞,代表了整個以色列民族,親身進入了盟約的咒詛之中。耶穌的受洗代表了以色列過約旦河,祂在曠野的試探代表了以色列在曠野的失敗(但耶穌得勝了),而最終,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正是承受了以色列因背約而招致的終極咒詛(申21:23)。

  • 被顛覆的終末論:因此,神的審判和拯救(即終末論)不是在歷史之外的某個時刻突然發生,而是在耶穌這位以色列的代表身上,已經戲劇性地、決定性地臨到了。復活是神對耶穌的平反,也是對新以色列的確認。這不是「終結世界」,而是「開創新世界」。

3. 定義了「神的國」與「神的義」的內涵

賴特對「神的國」和「神的義」這兩個關鍵概念的理解,也深深植根於申命記派歷史所描繪的願景。

  • 神的國:這不是一個抽象領域或死後去的地方,而是神在祂子民中作王,實踐公義,並通過他們治理世界的現實。這正是申命記派歷史中以色列未能實現的呼召(他們想要「像列國一樣」有王,從而背叛了神作他們的王)。耶穌來,正是要建立神真正的王權。

  • 神的義:在保羅研究中,賴特反對將「神的義」僅僅視為一種歸算給個人的法律地位。他從舊約盟約的背景出發,認為「神的義」是神對盟約的信實——祂信守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要透過以色列拯救世界。在基督裡,神的這種信實得以彰顯。「因信稱義」 因此是關於 「誰是神的盟約子民」 的宣告:是所有信靠彌賽亞耶穌的人,而非僅僅是遵行律法的猶太人。

4. 影響了他對保羅「律法之工」的解釋

賴特對保羅「律法之工」的著名解釋,也直接來自申命記派歷史的敘事。

  • 律法作為以色列的盟約憲章:律法(Torah)不是一套普世的道德規範,而是神賜給以色列,使其成為祂聖潔子民、在應許之地生活的盟約憲章

  • 「律法之工」作為猶太身份的邊界標記:在第二聖殿時期,「律法之工」(如割禮、飲食條例、安息日)成為了猶太人作為神子民的民族身份標誌,用以區分自己與外邦人。

  • 保羅的論點:保羅反對的,不是「靠行為得救」的道德主義,而是以律法作為民族特權,將外邦人排除在神子民之外的做法。在基督裡,神的子民被重新定義,其邊界不再是律法規條,而是對基督的信。因此,稱義是關於盟約成員資格的教義。

總結

對 N.T. Wright 而言,申命記派歷史不僅僅是一段古老的歷史,更是解開新約信息的關鍵鑰匙。它提供了:

  • 一個故事:解釋了耶穌時代猶太人的核心期盼和困境。

  • 一個神學結構:解釋了耶穌的死亡與復活如何是盟約的成就與更新。

  • 一個詮釋鏡片:透過它,可以重新理解「神的國」、「神的義」、「律法」、「稱義」等新約核心概念。

可以說,賴特將申命記派歷史從一個聖經批判學的術語,轉化為一個充滿活力的神學敘事工具,用以重建我們對耶穌、保羅和整個新約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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