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T. 賴特對《雅歌》的解讀既優美又深刻,他堅定地將其視為一首慶祝人類性愛之歡愉與美好的熾熱愛情詩歌,同時也承認其在更宏大的聖經敘事中蘊含著豐富的象徵意義。
賴特反對那種將《雅歌》單純視為「基督與教會」之寓意的寓言式解讀法。他認為,這種解讀往往會抹去經文本身對身體和情慾的直接、積極的頌讚。對他而言,《雅歌》首先是關於神所創造並視為「甚好」的人類之愛。
下圖梳理了賴特解讀《雅歌》的核心框架:
flowchart TD A[“N.T. 賴特眼中的<br>雅歌”] --> B[“核心信息:<br>慶祝神所賜的<br>性愛與親密”] B --> C B --> D B --> E subgraph C [“字面層面:<br>對人類愛情的頌歌”] C1[“相互的渴望與讚美”] C2[“愛如死之堅強”] C3[““不要驚動愛情,<br>等它自發””] end subgraph D [“創造神學:<br>對伊甸園的回歸”] D1[““我的良人屬我,<br>我也屬他””] D2[“在愛中赤露敞開<br>卻無羞恥”] D3[“田園與花園:<br>新創造的意象”] end subgraph E [“象徵層面:<br>立約之愛的反映”] E1[“耶和華與以色列<br>如夫如妻”] E2[“基督與教會:<br>終極的夫妻之愛”] E3[““我們快跑跟隨你””] end
以下是這些主題的詳細闡述:
💞 1. 字面層面:對人類愛情的頌歌
賴特強調,我們必須首先正視《雅歌》作為一首熾烈愛情詩歌的本質。
相互的渴望與讚美:詩中的男女主角(所羅門和書拉密女)以平等的地位出現,他們相互渴望、彼此讚美對方的身體(歌4:1-7; 5:10-16; 7:1-9)。這種描寫大膽而健康,將性吸引力呈現為神美好創造中自然且值得慶賀的一部分。
「愛情如死之堅強」(歌8:6):這句著名的詩句將愛情的強度與死亡的權勢相比。賴特指出,這表明愛情是一種具有終極意義的、強大的創造性力量,它關乎整個人的委身,而不僅是感覺。
「不要驚動愛情,等它自發」(歌2:7; 3:5; 8:4):這句重複出現的勸勉,表達了對愛情自然時機和尊嚴的尊重,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或輕率。
🌿 2. 創造神學:對伊甸園的回歸
賴特在《雅歌》中看到了對《創世記》1-2章中神對婚姻和性關係原初心意的一種回歸。
「我的良人屬我,我也屬他」(歌2:16; 6:3; 7:10):這呼應了《創世記》2:24中「二人成為一體」的盟約關係。這是一種在愛中的相互歸屬和赤露敞開,卻沒有始祖墮落後所產生的「羞恥」(創2:25)。
田園與花園的意象:整首詩歌充滿了自然、花園、水果和動物的意象(如歌4:12-5:1)。賴特認為,這將愛情置於神美好的創造秩序之中。愛情是這座「花園」裡最美麗的景致,是伊甸園中和諧、喜樂與生命力的迴響。
💒 3. 象徵層面:立約之愛的反映
在肯定了其字面意義之後,賴特才進一步探討《雅歌》在聖經整體敘事中的象徵意義。他認為,人類婚姻之愛之所以如此強大並能承載象徵意義,正是因為它反映了某種更終極的現實。
反映耶和華與以色列的立約之愛:在舊約中,神經常被描述為以色列的「丈夫」(如賽54:5; 何2:19-20)。因此,《雅歌》中那種熾熱、忌邪、專一的愛情,自然可以作為神對其子民那不離不棄的立約之愛的寫照。
預表基督與教會的聯合:新約繼承了這個意象,將教會描繪為基督的新婦(弗5:25-33; 啟19:7-9; 21:2)。賴特解釋說,基督對教會的愛,是那終極的、實現了的夫妻之愛。祂為她捨己,使她成為聖潔。因此,當基督徒讀《雅歌》時,不僅慶祝人類的愛情,也會被引導去思想並渴望那種與基督之間更深、更終極的愛與聯合。這不是取代字面意義,而是在其基礎上建造。
總結
對N. T. 賴特而言,《雅歌》是:
一首對神所賜予的人類性愛與親密關係毫無保留的讚美詩,糾正了禁慾或輕看身體的錯誤觀念。
一個關於創造與盟約的神學聲明,表明神的心意是讓人在愛與忠誠的關係中體驗豐盛生命。
一面映照出神對其子民、以及基督對教會那更深之愛的鏡子。
它邀請我們,以感恩的心領受並珍惜神在婚姻中設立的親密之愛,同時也讓我們藉著這人間最熾熱的情感,去稍稍體會那一位神對我們所懷的、更加測不透的、在基督裡顯明的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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