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來說,N. T. 賴特將聖經視為一部宏大的、複雜的、統一的敘事(故事),這敘事是關於神、世界和人類的歷史與命運,而其核心高潮與解讀鑰匙是耶穌基督。
以下是詳細分解:
1. 聖經是「單一而複雜的故事」
賴特強烈反對將聖經視為一本格言集、道德手冊或系統神學教科書。他認為聖經是一個由多個部分組成的、連貫的敘事。他著名的比喻是,聖經像一部五幕劇:
第一幕:創造:神創造美善的世界,並委任人類作為其管理者。
第二幕:墮落:人類背叛神,導致罪與死亡進入世界,破壞了創造。
第三幕:以色列:神揀選亞伯拉罕及其家族,作為修復世界的工具。賜下律法、應許之地、君王,但以色列本身也失敗了。
第四幕:耶穌:這是故事的決定性高潮。神親自介入,以耶穌的身份成為以色列和人類的真正代表,通過他的生、死和復活,擊敗了罪與死,開啟了新的創造。
第五幕:教會:故事仍在繼續。教會領受了聖靈,被賦予使命,在「第四幕已確定結局,但第五幕尚未結束」的張力中,活出並宣揚耶穌的王權,直到新創造完全實現。
聖經不僅告訴我們這個故事的前四幕,還為我們(在第五幕中)提供了如何繼續演繹下去的「劇本」。
2. 聖經是「權威的方式」
賴特對「聖經的權威」有革命性的理解。他認為,聖經的權威不是一種強制性的、靜態的權威(像法律條文或科學教科書),而是一種「通過被講述而行使王權」的敘事性權威。
就像莎士比亞的權威,是通過演員在舞台上表演他的劇本來實現一樣。
聖經的權威,是通過神子民在聖靈引導下,忠心地「表演」這個聖經故事,在當今世界中活出第四幕(耶穌)的 reality,並指向第五幕的結局來實現的。
因此,讀聖經不是為了查找規則,而是為了認識這個故事,被它塑造,從而知道我們在這個故事中身處何位,以及接下來該如何行動。
3. 聖經是「由彌賽亞解經鑰匙開啟的圖書館」
賴特認為,整本聖經(包括舊約)都需要在耶穌基督的光照下被正確理解。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在舊約裡尋找關於耶穌的隱藏密碼。
耶穌是舊約故事的圓滿:舊約留下了一個未完成的故事:神如何通過以色列拯救世界?耶穌的到來,就是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他是忠實的以色列,是大衛的真子孫,是耶和華的僕人,是道成肉身的神。因此,他是解讀舊約敘事的終極鑰匙。
以基督為中心的閱讀:這意味著我們要問:「這個故事如何指向基督?這個主題如何在基督裡達到頂峰?」 例如,舊約的「出埃及」在耶穌身上成為「新出埃及」(從罪和死亡中得釋放);舊約的「聖殿」在耶穌身上找到其終極實體(他是神與人同在的所在)。
4. 聖經是「神活潑的聖言」
賴特完全相信聖經是神的啟示,是「神呼氣所成的」(提後3:16)。但他對「啟示」的理解更側重於神通過祂在歷史中的作為和對其的見證來啟示祂自己。
神啟示的方式,主要是通過聖靈引導祂的子民,在歷史中記錄並詮釋祂的救贖行動。
因此,聖經是活潑的,因為同一位聖靈如今仍在引導教會,在閱讀、宣講和活出聖經話語時,使其對當代世界發聲。
總結:賴特聖經觀的實踐意義
對賴特而言,閱讀聖經的正確方式是:
以敘事的方式讀:將自己置身於這個宏大的救贖故事中。
以基督為中心地讀:看到整本聖經如何指向並成全於耶穌。
以使命為導向地讀:不是為了自己得著私人亮光,而是為了明白神在當今世界的心意,並參與其中,成為新創造的開端。
在群體中讀:聖經是神賜給子民的書,需要在信仰群體(教會)中被閱讀、辯論和「表演」。
簡而言之,N. T. 賴特將聖經從一本被許多人視為「答案手冊」或「律法書」的靜態文本,恢復為一個充滿生命力的、邀請我們進入並參與的、關於神如何通過耶穌基督拯救和更新世界的偉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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