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深入探討 N.T. Wright 的 《Justification: God's Plan and Paul's Vision》(中文譯名:《稱義:上帝的計劃與保羅的異象》)。
這本書是 Wright 最具爭議性、也最為關鍵的著作之一。它是一本論戰性的作品,直接回應了當時另一位著名改革宗神學家約翰·派博 對他的批評。派博曾出版 《The Future of Justification》一書,旨在反駁 Wright 對「稱義」的解釋。
因此,本書可視為 Wright 對其「保羅新觀」中「稱義」教義最集中、最清晰的辯護和闡述。
核心爭論:稱義是什麼?
傳統的(特別是改革宗)觀點認為,「稱義」的核心是上帝在法庭上的宣告,基於基督的義歸算給信徒,使一個罪人被算為義人,從而與上帝和好。這被視為個人救恩的基礎。
Wright 並不否定「法庭宣告」的意象,但他極力主張,傳統觀點嚴重地縮減了「稱義」在保羅神學中的豐富內涵,並將其從保羅的宏大敘事中抽離出來。
Wright 的核心論點
1. 稱義是關於「上帝子民的身分」
Wright 認為,保羅使用「稱義」一詞,首要解決的問題不是「一個罪人如何能與上帝和好?」,而是 「誰是上帝的真子民?」。
在猶太人與外邦人衝突的背景下(特別是在《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中),關鍵問題是:上帝的真以色列民是由受割禮的猶太人組成,還是由信靠彌賽亞耶穌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共同組成?
「稱義」就是上帝對這個問題的裁決:上帝已經在基督裡宣告,真子民是憑著「信」,而不是憑著「律法之作」(如割禮)(參照加2:16-17)。這是一個關於群體邊界的定義。
2. 稱義植根於上帝的盟約計畫
「稱義」不能脫離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來理解。上帝應許要透過亞伯拉罕的後裔賜福給萬國。
Wright 論證,保羅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中極力說明,這「後裔」就是基督(加3:16)。因此,所有「在基督裡」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因著與彌賽亞的聯合,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從而得以「稱義」——即被宣告為上帝盟約家庭的一份子。
3. 稱義的基礎:基督的忠實
這是 Wright 一個非常重要的論點。他認為「上帝的義」不是一種靜止不變的屬性(如公義),而是指上帝對盟約的信實——祂信守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要透過以色列來拯救世界。
然而,以色列本身也失敗了。於是,耶穌作為以色列的彌賽亞代表,以完全的忠實 活出了上帝對以色列的呼召,並在十字架上承受了盟約咒詛的後果。
因此,稱義的基礎是基督的忠實。上帝的「義」(祂的信實)在福音上顯明出來(羅1:17),而這福音就是關於耶穌這位忠實的彌賽亞的故事。當我們信靠這位忠實的耶穌時,我們就與祂聯合,從而也被算為是盟約內忠實的子民。
4. 稱義的範圍:現在與未來的法庭
Wright 強調,保羅的「稱義」有現在和未來兩個維度。
現在的稱義:是上帝基於信徒與基督的聯合,在洗禮中作出的初步宣告(林前6:11),認定此人為祂的子民。
未來的稱義:是末日的終極法庭宣告,將基於一個人一生的整體(由聖靈引導的生命),公開確認其上帝子民的身分(羅2:13-16;8:31-34)。這個未來的宣告,是基於他們持續活在「在基督裡」的狀態中。
對傳統「歸算」教義的重新詮釋
Wright 並未完全拋棄「義的歸算」,但他以一種新的方式來理解它:
他認為,上帝歸算給信徒的,不是一種抽象的「義」,而是「彌賽亞的忠實」。因著我們「在基督裡」,上帝看著我們,並看見了那位忠實的彌賽亞,因此宣告我們為義(即,屬於祂的子民)。
這與傳統觀點——將基督遵守律法的「積極義行」歸算給信徒——有著細微但重要的區別。對 Wright 而言,重點是我們因著與基督的聯合而被接納進入盟約,而非一筆遙遠的道德功績的轉賬。
總結與意義
《Justification: God's Plan and Paul's Vision》是一本神學上的重磅炸彈。 它挑戰了自宗教改革以來許多基督徒視為理所當然的教義框架。
它將「稱義」從一個純粹關於個人救恩的教義,恢復為一個關於上帝普世性救贖計畫**的教義。
它強調了「教會論」在救恩中的核心地位:救恩不僅是「我與耶穌」,更是「我們在基督裡」。
它試圖解決猶太人與外邦人在教會中的合一問題,認為這正是「稱義」教義要處理的核心處境。
對於 Wright 而言,「稱義」是上帝宣告「誰屬於祂蒙赦免、被更新的立約家庭」的方式,而這個家庭的標記就是對耶穌彌賽亞的信靠。 這個宣告既是個人得救的確據,也是教會合一的基础,更是上帝對亞伯拉罕之應許已然實現的偉大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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