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新觀」是上世紀後期興起的一場神學運動,它對傳統基督教(特別是更正教)理解保羅神學的方式提出了根本性的挑戰。
以下將詳細解釋「保羅新觀」的核心主張、主要觀點、代表人物,以及其引起的爭議和貢獻。
什麼是「保羅新觀」?
「保羅新觀」並非一個統一的思想學派,而是一系列學術觀點的集合。其核心在於:我們可能長期誤解了保羅的對手和論戰背景,從而誤解了保羅所反對的「律法主義」或「靠行為稱義」的真正含義。
傳統觀點(特別是馬丁·路德以降的更正教觀點)認為,保羅反對的是一種普遍的人類宗教現象:人試圖通過自己的善行和宗教努力(「行為」)來在神面前賺取救恩。保羅則強調「因信稱義」,反對這種「律法主義」。
保羅新觀的學者認為,這是一種將路德與天主教會的鬥爭「讀回」保羅時代的時代錯置。 他們主張,必須將第一世紀的保羅放回他原本的猶太背景中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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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主張:重新定義保羅的對手
保羅新觀的起點是重新審視第一世紀的猶太教。他們認為:
1. 第一世紀的猶太教並非「律法主義」的宗教:當時的猶太人並不認為遵守律法是用來「賺取」救恩的條件,而是視其為神與以色列立約的恩典記號。守律法是對神已經揀選他們、拯救他們出埃及的回應,是「守約」的表現,而非「得約」的條件。這是一種「恩約下的律法主義」。
2. 保羅所反對的,不是「靠行為得救」,而是「族群排他性」:保羅真正攻擊的,是猶太人將律法視為猶太民族的身分標記,並以此在神子民中建立一道隔離的牆,排斥外邦人。換句話說,問題不在於「行為」,而在於「界限記號」。
主要神學觀點
1. 「因信稱義」的重點是「族群包容」
· 傳統觀點:稱義是個人與神和好,解決罪疚的問題。
· 保羅新觀:稱義首先是解決猶太人與外邦人在神家裡如何共融的問題。神藉著基督的信仰(而非藉著遵行摩西律法)稱猶太人和外邦人為義,這意味著在基督裡,種族和文化的隔閡被打破了。「因信稱義」是神建立一個包含萬族的子民的基礎。
· 關鍵經文:《加拉太書》、《羅馬書》中關於割禮和飲食條例的爭論,被解釋為關於「誰是神子民」的身分爭論,而不僅僅是關於個人如何得救的爭論。
2. 「神的義」的重新定義
· 傳統觀點(特別是路德宗):神的義是神歸算給信徒的、法律地位上的義。
· 保羅新觀(特別是 E. P. Sanders, N. T. Wright):「神的義」更接近於《舊約》中的概念,指神對聖約的信實。神信守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萬國要因你得福),如今透過耶穌基督,正在實現祂拯救世界的計劃。因此,「神的義」是神主動的、拯救的、信實的行動,而不僅僅是一種法律地位的轉讓。
3. 對「律法之功」的理解
· 傳統觀點:「律法之功」指個人透過遵守律法所積累的功德。
· 保羅新觀:「律法之功」指的是猶太人身為立約子民所擁有的特權和記號,特別是割禮、飲食條例和安息日這些將猶太人與外邦人分別開來的「界限記號」。保羅反對的是倚靠這些記號來定義神的子民。
4. 保羅與猶太教的關係
· 保羅新觀的學者(如 E. P. Sanders)提出了一個著名術語:「恩約下的律法主義」來描述第一世紀猶太教。意思是:一個人藉著神的恩典進入立約群體(出生為猶太人或歸信),並藉著遵守律法來「維持」在這個約的群體之中。保羅並非反對這種模式本身,而是反對將這種「猶太式」的守約方式強加給外邦人。
主要代表人物
· E. P. Sanders:其1977年的著作《保羅與巴勒斯坦猶太教》被視為保羅新觀的開山之作。他系統性地論證了第一世紀猶太教並非律法主義,從而動搖了傳統解釋的根基。
· James D. G. Dunn:他於1983年首次使用了「保羅新觀」這個術語。他特別強調「行為」在保羅書信中主要指那些作為猶太民族身分記號的行為(割禮、飲食規條等)。
· N. T. Wright:他是目前最著名、影響力最大的代表人物。他將保羅新觀的觀點與更宏大的「救贖歷史」敘事結合起來,認為保羅關乎的是神如何透過基督實現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並重建祂對全世界的治理。
爭議與批評
保羅新觀並非沒有爭議,傳統的更正教學者提出了許多批評:
1. 低估了罪的普遍性:批評者認為,保羅新觀將保羅的論戰範圍窄化為族群問題,忽略了保羅對全人類(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權勢之下的深刻診斷(參羅馬書1-3章)。
2. 淡化了個人得救的層面:過度強調群體和社會層面,可能弱化了「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這個個人性的、存在性的問題。
3. 對第一世紀猶太教的描述過於理想化:有學者認為,Sanders對「恩約下的律法主義」的描述忽略了當時猶太文獻中確實存在的功德和比較的思想。
4. 挑戰了「唯獨信心」的教義:對某些保守的更正教學者來說,保羅新觀動搖了「因信稱義」作為基督教核心教義的地位,因為它似乎將稱義的焦點從個人轉向了群體。
總結與貢獻
儘管存在爭議,保羅新觀對當代保羅研究做出了巨大貢獻:
· 歷史的矯正:它強迫學者們將保羅放回第一世紀的猶太背景中閱讀,避免將後來的神學爭論讀進經文。
· 神學的豐富:它恢復了保羅神學中強烈的群體性和救贖歷史的維度。保羅不僅關心「我如何上天堂」,更關心「神如何透過基督實現祂對世界的計劃」。
· 處境的關聯:它讓保羅書信在今日關於種族和解、教會包容性和文化多元性的對話中,產生了新的共鳴。
總而言之,「保羅新觀」的神學可以視為一場將保羅從「個人得救的導師」重新塑造為「神普世救贖計劃的神學家」的運動。它挑戰我們以更整全、更具歷史背景的方式來閱讀這位對基督教影響深遠的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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