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因為它觸及了聖經文體和神學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從嚴格的歷史和文體角度來看,申命記派歷史(DtrH)與《但以理書》的世界觀存在著根本性的斷裂。DtrH不可能以同樣的方式「看待」《但以理書》,因為後者代表了一種全新的文學體裁(啟示文學)和一種演進中的神學思想。
如果我們強行用DtrH的神學鏡頭來審視《但以理書》,會發現前者幾乎無法理解後者。這是一場從「歷史內部的神學」到「超越歷史的奧秘」的典範轉移。
以下是DtrH神學框架與《但以理書》內容之間的核心對比:
1. 歷史觀的根本差異:線性因果 vs. 預定階段
DtrH的歷史觀:歷史是線性的、可解釋的。其模式是:順服/悖逆(因)→ 祝福/咒詛(果)。歷史的推動力是以色列對聖約的忠誠與否,其結果在民族國家的興衰中清晰可見。上帝在歷史之中工作,透過先知和事件來施行審判與拯救。
《但以理書》的歷史觀:歷史是預定的、分階段的。上帝預先設定了連續的帝國(金、銀、銅、鐵、半鐵半泥的像,或四個巨獸),最終由祂的國度來取代。歷史的奧秘在異象中揭示,而非透過先知的道德勸誡。上帝是從歷史之上掌管全域,其計劃遠超以色列一國的命運,涵蓋整個世界帝國。
2. 罪與罰的焦點:道德悖逆 vs. 宇宙性邪惡
DtrH的焦點:罪是道德的、宗教的,具體表現為偶像崇拜、社會不義和違背律法。懲罰是歷史性的,如戰爭、饑荒和被擄。
《但以理書》的焦點:邪惡被描繪成宇宙性的、獸性的力量(如但以理書第7章中的巨獸)。它固然也體現在褻瀆的君王(如尼布甲尼撒的驕傲、伯沙撒的褻瀆)身上,但其背後的規模遠超個別君王的道德失敗。最終的解決方案不是悔改,而是上帝對邪惡勢力的超自然毀滅。
3. 解決方案:悔改歸回 vs. 堅守到底與復活
DtrH的解決方案:面對審判,出路是 「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 (申30:2)。這是在歷史框架內的呼籲。
《但以理書》的解決方案:面對逼迫(如但不拜金像、但以理在獅子坑),解決方案是在苦難中堅守信仰,直至殉道。其終極盼望不是歷史中的國家復興,而是個人的復活與最後的審判: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許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12:2)
這是DtrH中完全沒有的維度,它將神義論(theodicy)的問題從集體歷史的舞台,轉移到了個人永恆命運的領域。
4. 先知角色的轉變:聖約代言人 vs. 奧秘解釋者
DtrH的先知(如以利亞、以賽亞、耶利米):是聖約的律師,直接對君王和百姓說話,呼籲他們悔改,其信息清晰且關乎當下。
但以理:是奧秘的解釋者和異象的接收者。他為外邦君王解夢,自己看見關於遙遠未來的複雜異象。他的角色更接近「先見」或「智慧人」,其信息是封閉的、指向末時的(但8:26; 12:4, 9)。
總結:DtrH會如何看《但以理書》?
如果一位DtrH的神學家讀到《但以理書》,他可能會:
感到陌生與困惑:書中缺乏對摩西律法和聖約的直接呼籲,也沒有解釋被擄是源於具體的偶像崇拜(儘管背景如此)。其焦點從以色列轉向了世界帝國。
認為其「非正統」:天使(如加百列)扮演了極其突出的角色,詳細解釋異象,這在DtrH的先知敘事中是沒有的。復活的教義也是一個全新的、革命性的概念。
無法將其納入自己的歷史框架:DtrH解釋的是「已經發生」的歷史,而《但以理書》預言的是「將要發生」的、關於世界格局的宏大敘事。兩者的尺度與方法論完全不同。
反過來,《但以理書》又如何回應DtrH的困境?
《但以理書》的出現,正是為了回答DtrH無法解決的問題:當上帝的選民經歷了極致的、似乎永無盡頭的逼迫(如希臘化時期安條克四世的迫害)時,DtrH的「順服蒙福」模式似乎失效了,義人為何受苦?上帝的公義何在?
《但以理書》的回答是:上帝仍然絕對掌權,祂的計劃正在按部就班地實現。當歷史的邪惡達到頂峰時,祂將親自介入,進行終極的審判,並透過復活來實現最終的、超越歷史的公義。
因此,DtrH與《但以理書》的關係,是神學發展上的「典範轉移」。DtrH為以色列的歷史提供了一個權威的解釋,而《但以理書》則在DtrH的解釋力達到極限的歷史處境中,為信仰開闢了一條新的、指向終末的盼望之路。它們共同構成了舊約神學從歷史反思到天啟盼望的完整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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