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精準且深刻的問題。答案是:N. T. 賴特絕對是當代敘事神學中最具影響力且最系統化的實踐者之一,但他對敘事方法的運用有其獨特的側重和貢獻。
他可以被視為敘事神學的一個重要分支,或稱之為 「以歷史為導向的敘事神學」。
以下詳細分析賴特與敘事神學的關係:
一、 賴特與敘事神學的核心共鳴
賴特的神學方法與敘事神學的核心主張高度重疊,這使他成為該流派在當代最有力的代言人。
「世界觀」與「故事」作為基本架構
賴特反覆強調,猶太教和早期基督教並非透過一套抽象的教義,而是透過一個 「世界觀」 來理解現實。而這個世界觀是由一個基本故事所塑造和承載的。
他將這個世界觀分解為四個要素:故事、象徵、實踐、問答。其中 「故事」 是最基礎的要素。他認為,要理解保羅或耶穌,就必須先理解他們所置身並回應的那個宏大的救贖歷史故事。
反對抽象化的教義主義
與敘事神學家一樣,賴特強烈批判將基督教信仰簡化為一套脫離歷史脈絡的「永恆真理」。他認為,諸如「稱義」、「救贖」、「彌賽亞」等概念,只有在它們所屬的以色列故事中才能獲得正確的理解。
這與漢斯·弗萊等人反對將聖經敘事置於現代歷史觀之下進行「檢驗」的立場有異曲同工之妙,儘管賴特本人極度重視歷史。
強調群體身份的形成
賴特認為,神學的目的是為了塑造神子民的身份和使命。保羅的稱義論不僅關乎個人得救,更是為了定義 「誰是神的真子民」 。這個「真子民」的身份,是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成就了以色列故事」這個敘事中被塑造的。這與史坦利·侯活士強調「教會作為敘事性群體」的觀點高度一致。
二、 賴特的獨特貢獻:將敘事「歷史化」與「終末化」
賴特超越了經典的敘事神學,為其注入了兩個極其強大的維度:
堅實的歷史研究基礎
經典敘事神學(如弗萊)有時被批評為過於文學化,不關心故事背後的歷史事實。但賴特是一位頂級的歷史學家。
他論證,早期基督徒所講述的「故事」——特別是耶穌復活——並非一個與歷史無關的文學虛構,而是一個關於歷史事件的革命性宣告。對他而言,敘事的權威性恰恰在於它宣稱揭示了歷史的真相。
他將敘事方法與嚴謹的第二聖殿猶太教歷史研究相結合,重建了耶穌和保羅所理解的那個「故事」究竟是什麼。
「已啟始但未完成」的終末論敘事
這是賴特神學的核心。他認為,第一世紀猶太人的核心故事是:他們仍處於先知預言的「被擄」狀態,並在等待神的歸回、世界的終末審判與更新。
賴特提出,耶穌和早期基督徒宣告,這個終末故事在耶穌身上已經戲劇性地開啟了,但尚未完成。這就是「已啟始但未完成的終末論」。
因此,整個基督教敘事是一個三幕劇:
第一幕:以色列的故事(創造-墮落-亞伯拉罕之約-出埃及-君王-先知-被擄)。
第二幕:耶穌的故事(耶穌作為以色列的彌賽亞,在祂的生、死、復活中,完成了第一幕,並開啟了終末的第三幕)。
第三幕:教會的故事(教會活在「已然」和「未然」的張力中,憑著聖靈的能力,繼續演出並傳揚這個故事,直到基督再來完成一切)。
三、 經典案例:賴特如何用敘事重讀「稱義」
賴特對「因信稱義」的敘事性解讀,完美體現了他的方法:
傳統觀點:稱義主要是個人如何在神面前得著法律地位。
賴特的敘事觀點:
故事背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要透過以色列解決亞當之罪帶來的問題,並祝福萬國。但以色列自己也犯罪,成了問題的一部分。
情節轉折:耶穌作為真以色列,代表以色列承受了盟約的咒詛(死亡),並在復活中帶來了盟約的終極更新。
稱義的意義:「稱義」是神在這個故事中,宣告「誰是亞伯拉罕家族的真子民」的法庭判決。這個判決的依據,不再是種族或律法行為,而是信靠彌賽亞耶穌。因此,稱義定義了神的子民,並將他們從猶太教的分裂運動中分別出來。
總結
N. T. 賴特不僅是敘事神學家,他更是敘事神學在歷史研究領域的集大成者和推進者。
他將敘事神學從一個側重文學和社群實踐的方法,擴展為一個能涵蓋歷史、終末論和保羅神學的宏大解釋框架。他證明了「故事」不僅是塑造身份的媒介,更是理解歷史事件和神學教義的關鍵。因此,任何對現代敘事神學的討論,如果缺少了對賴特的分析,都將是不完整的。
他將敘事神學從一個側重文學和社群實踐的方法,擴展為一個能涵蓋歷史、終末論和保羅神學的宏大解釋框架。他證明了「故事」不僅是塑造身份的媒介,更是理解歷史事件和神學教義的關鍵。因此,任何對現代敘事神學的討論,如果缺少了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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