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1, 2025

N T Wright 看雅各書

 N. T. 賴特對《雅各書》的解读非常精彩,他致力於化解保羅與雅各之間所謂的「因信稱義」與「因行為稱義」的矛盾。賴特認為,這種矛盾是後人讀入的,兩位使徒實際上是在從不同角度談論同一個救贖故事的不同階段

他將《雅各書》視為「智慧文學」與「先知性勸誡」的結合,旨在指導已經因信稱義的神的子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與其身份相稱的樣式

下圖梳理了賴特解讀《雅各書》的核心框架:

flowchart TD
    A[“N.T. 賴特眼中的<br>雅各書”] --> B[“核心信息:<br>在試煉中活出<br>真實無偽的信仰”]
    
    B --> C
    B --> D
    B --> E
    
    subgraph C [“信心的考驗:<br>產生忍耐與成熟”]
        C1[“在試煉中喜樂”]
        C2[“憑信心求,毫無疑惑”]
        C3[“在至聖真道上造就自己”]
    end
    
    subgraph D [“真實信仰的標記:<br>聽道與行道”]
        D1[“勒住舌頭”]
        D2[“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
        D3[“不重富輕貧”]
    end
    
    subgraph E [“與保羅的一致性:<br>亞伯拉罕的信心與行為”]
        E1[“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E2[“信心與行為並行”]
        E3[““行為”指聖潔生活,<br>非律法規條”]
    end

以下是這些主題的詳細闡述:

🌱 1. 信心的考驗:產生忍耐與成熟

賴特指出,雅各寫信的對象是 「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 ,即神的子民(教會)。他開篇就談到他們在「百般試煉」中(雅1:2)。

  • 「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雅1:2-3)賴特認為,這裡的「試煉」不僅是個人苦難,更可能包括因信仰而遭受的社會經濟壓力(如貧富對立,見雅2:1-7; 5:1-6)。信心必須在這樣的壓力下被檢驗,才能產生堅忍的品格,最終達到「完全、完備、毫無缺欠」的成熟地步。

  •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雅1:6)這裡的「信心」不是抽象的教義認同,而是在試煉中對神堅定不移的信靠。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這正是以色列在曠野失敗的縮影,雅各呼�讀者要成為真正的、信靠神的子民。

🌍 2. 真實信仰的標記:聽道與行道

這是《雅各書》最著名的教導,也是賴特解決「保雅之爭」的關鍵。他認為雅各所說的「行為」,並非保羅所反對的「律法的行為」(即靠守律法稱義),而是指那從真實信心自然流露出來的、順服神旨意的具體行動

  •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聽道而不行道,就像人看了鏡子卻立刻忘記自己的相貌。賴特解釋,這「相貌」就是神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作為神新生兒樣式。行道,就是活出這新的身份

  •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賴特強調,這是先知傳統的核心(如賽1:16-17)。真正的信仰必須體現在對社會中最弱勢群體的實際關懷上,並抵抗世界的價值觀。

  • 「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賴特認為,這裡的「成全」意指 「達到其預定的目標」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不完全的、未實現的。行為是信心的自然結果和最終完成

🤝 3. 與保羅的一致性:亞伯拉罕的信心與行為

賴特對《雅各書》2:14-26的解讀是其神學的亮點。他認為雅各與保羅(羅馬書4章)引用同一個亞伯拉罕的例子,卻毫不矛盾,因為他們在討論同一個救贖故事的兩個不同時刻

  • 保羅的焦點:在《羅馬書》中,保羅論證的是一個人如何「進入」神的子民家庭。答案是唯獨憑著信心,而非靠「律法的行為」。亞伯拉罕在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成為萬國的信心的父。

  • 雅各的焦點:雅各論證的是一個已經是神子民的人,如何「證明」或「顯明」他的信心是真實的。答案是透過順服的行為。亞伯拉罕在數十年後獻上以撒的行為,證實並成全了他早已擁有的信心

  • 「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賴特總結道:保羅說 「唯獨信心」 ,並非指那種孤立的信心;雅各說 「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正是保羅也會同意的。兩者都在描述那透過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而成就的、亞伯拉罕之約的單一家族

總結

對N. T. 賴特而言,《雅各書》是:

  • 一份寫給散居各處之神子民的「智慧生活指南」

  • 一聲強有力的先知性呼籲,要求信仰必須在社會公義和個人聖潔上結出果子

  • 一個與保羅福音完全一致的見證,共同描繪了那既有真實信心、又有愛心行為的完整基督徒生命

它邀請我們,不要滿足於一種只停留在頭腦和言詞上的信仰,而是要讓我們的信心在試煉中被鍛造,在具體的愛心行動中被證實,從而活出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雅1:25)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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