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核心且重要的聖經研究課題。我們將從「申命記派歷史」的神學核心談起,再探討它如何影響並塑造了「第二聖殿時期」猶太人的信仰。
第一部分:申命記派歷史的神學核心
「申命記派歷史」是指聖經中從《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到《列王紀》這一系列書卷。學界普遍認為,這些書卷在猶大王國末期(約公元前七世紀),特別是在約西亞王改革時期,由一群深受《申命記》思想影響的編輯(「申命記派」)所編纂、修訂和神學整合而成。
其神學核心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神論與中央聖所
唯獨敬拜耶和華:堅決反對偶像崇拜和多神信仰,強調耶和華是以色列獨一無二的神。
「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根據《申命記》12章,敬拜必須集中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即耶路撒冷的聖殿。這廢除了各地分散的邱壇,強化了宗教和政治的統一。
聖約與律法
條約結構:其神學框架借用了古代近東的宗主條約格式,強調耶和華是君王,以色列是子民,雙方立約。
順服則興,悖逆則亡:這是申命記派歷史的核心因果律。國家的興衰完全取決於對聖約律法的遵守與否。遵守律法則蒙福(風調雨順、國泰民安);違背律法則招咒詛(旱災、飢荒、戰敗、流亡)。
先知的核心角色
先知是耶和華的代言人,負責不斷地提醒君王和百姓遵守聖約。在申命記派歷史中,先知(如以利亞、以利沙、以賽亞等)是推動歷史發展的關鍵人物,他們的話語必然應驗,彰顯了神的主權。
對王朝與聖殿的批判視角
對北國以色列的負面評價:幾乎所有北國的君王都被評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特別是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百姓陷在罪裡的那罪(即在伯特利和但設立金牛犢)。
對南國猶大的區別對待:評價猶大君王的標準是他們是否效法大衛,以及是否廢去邱壇、專心歸向耶和華。即使是大衛這樣的理想君王,其過犯也被記錄下來,顯示無人完美,都需要對律法負責。
聖殿的非絕對性:雖然推崇中央聖所,但申命記派也透過耶利米等先知的言論表明,聖殿本身不能成為犯罪的「護身符」。如果百姓犯罪,即使有聖殿,耶路撒冷也同樣會被毀。這打破了聖殿絕對安全的迷思。
解釋歷史災難的神學
申命記派歷史編纂的最直接動機,是為了解釋公元前586年猶大亡國、聖殿被毀、百姓被擄這一巨大的民族災難。他們的結論是:這不是耶和華無能,而是祂對以色列人長期、頑固悖逆聖約所施行的公義審判。這個解釋將災難合理化,避免了信仰的崩潰。
第二部分:第二聖殿時期猶太人信仰的塑造與演變
第二聖殿時期(公元前539年波斯准許歸回,至公元70年第二聖殿被毀)的猶太教,是在申命記派歷史所奠定的神學基礎上,對新處境(無獨立王國、受外族統治)做出的適應和發展。
從國家宗教到社群宗教
申命記派的遺產:亡國是犯罪的後果,這一觀念深入人心。
第二聖殿的回應:猶太人不再是一個獨立國家,而是一個以律法(托拉) 為核心的信仰社群。群體的身份認同從「以色列國」轉變為「以色列民」。遵守律法(如安息日、割禮、飲食規條)成為維繫群體、區分外邦人的標誌,也是確保不再招致神怒的方式。
律法主義與文士階層的興起
申命記派的遺產:強調律法是生命和福氣的源頭(申命記30:15-20)。
第二聖殿的回應:律法的地位被提到空前的高度。為了在沒有王和先知的情況下準確遵行律法,精通律法的文士和律法師成為新的宗教權威。他們負責抄寫、解釋和教導律法,發展出口傳律法傳統。這最終導致了法利賽派的興起,以及略帶貶義的「律法主義」傾向。
聖殿與會堂的並存
申命記派的遺產:中央聖所(耶路撒冷聖殿)是崇拜的中心。
第二聖殿的回應:歸回後重建了第二聖殿,它仍然是獻祭和重大節期的中心。然而,對於散居在外地的猶太人,他們發展出會堂制度。會堂成為地方社群學習律法、禱告和聚集的場所。這形成了一個「中心-衛星」的宗教體系:聖殿是中心,會堂是遍布各地的衛星。
末世論與彌賽亞盼望的發展
申命記派的遺產:提供了「歷史是有意義的,由神掌管」的框架,以及對大衛之約的應許。
第二聖殿的回應:在長期受外族壓迫下(波斯、希臘、羅馬),單純的「遵行律法就在地上蒙福」的觀念面臨挑戰。他們發展出更強烈的末世論:相信神會在未來進行終極的干預,審判世界,復興以色列。與此相關的彌賽亞(受膏者)盼望也變得更加具體和多元化,期待一位大衛的後裔來拯救他們,建立神的國度。
天使論、魔鬼論與來世觀的興起
申命記派的遺產:相對簡單,聚焦於現世。
第二聖殿的回應:為了解釋世上的邪惡和苦難(特別是義人受苦的問題),猶太教發展出更複雜的天使和魔鬼體系(如撒但成為神的對頭)。同時,個人死後的生命和身體復活的教義開始出現並普及(見但以理書12:2-3),這為義人受苦提供了最終會得補償的答案,是神學上的一大飛躍。
總結
申命記派歷史的神學為第二聖殿猶太教提供了「解釋框架」和「身份基石」。
它用「聖約-順服-審判」的邏輯,解釋了國家的毀滅,並將猶太人的注意力從政治獨立引向律法遵行。在第二聖殿時期,猶太人將這個框架應用於一個散居的、非獨立的生存狀態中,從而發展出以律法為中心、以聖殿和會堂為制度、充滿末世盼望的獨特信仰形態,這直接孕育了後來的拉比猶太教和基督教。可以說,不了解申命記派歷史,就無法理解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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