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深入的問題!「聖經宏大敘事」作為一個明確的神學概念和方法,其興起有清晰的脈絡;但作為一種對聖經的本能理解,其根源則古老得多。
我們可以分兩個層面來回答:
層面一:作為一種「觀念」或「視角」,它始於聖經本身
從聖經正典形成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後來的作者如何理解和解釋先前的事件,將它們串聯成一個連貫的故事。
聖經作者的內部視角:
申命記歷史觀: 摩西五經和歷史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呈現了一個連貫的敘事框架:順服則蒙福,悖逆則受咒詛。這本身就是一個對以色列歷史的宏大解讀。
先知書: 先知們不斷地回顧「出埃及」、「大衛之約」等核心事件,並展望一個未來的「新約」和「新出埃及」,將過去、現在和未來聯繫在一起。
詩篇: 例如詩篇第78篇、105篇、106篇,都是將以色列的歷史作為一個完整的救恩故事來複述和反思。
新約聖經: 新約作者們明確地將耶穌基督的生平、受死與復活,視為以色列故事的應驗和高潮。
使徒行傳 13:16-41 中,保羅的講道就是一個縮影般的「救恩歷史」敘事。
馬太福音 開篇的家譜,將耶穌直接連結到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歷史中。
希伯來書第11章 的「信心偉人錄」,更是將整部舊約歷史編織成一個關於信心的統一故事。
所以,從這個層面說,「聖經宏大敘事」的最初作者是神自己,祂透過聖靈引導歷代作者,啟示他們看見並記錄下這個連貫的故事。聖經從一開始就蘊含著一個宏大敘事。
層面二:作為一個明確的「現代神學概念和方法論」,它興起於20世紀中後期
將「聖經宏大敘事」作為一個專門術語和核心神學方法來強調,並對學界和教會產生廣泛影響,這主要是敘事神學和後自由神學的貢獻。
以下是幾位關鍵的奠基人物:
漢斯·弗萊 - 理論的系統化者
他在1980年代的著作,特別是 《聖經敘事的權威》 ,是將「敘事」提升為神學核心方法的里程碑。
他強烈主張,聖經的權威不在於它是一套無誤的命題陳述,而在於它作為一個連貫的、具有塑造力的宏大敘事所擁有的力量。他提出了「內在於故事的世界」這一關鍵概念,認為基督徒是活在由這個故事所建構的現實中。
侯活·窩爾斯比 - 早期的倡導者
他比弗萊更早使用「敘事」這個概念。在他1960年的著作 《聖經的權威》 中,他就提出應該將聖經視為一個「戲劇性的敘事」,其權威在於它記錄了神救贖行動的故事。
奧斯卡·庫爾曼 - 救恩史學派的代表
雖然他沒有直接使用「敘事」一詞,但他的經典著作 《基督與時間》 為宏大敘事提供了堅實的「救恩歷史」基礎。他強調聖經信仰的獨特性在於其線性的歷史觀(有起點、有過程、有終點),這與希臘循環式的歷史觀截然不同。他論證了神的救贖是在歷史的直線上一步步展開的,這本身就是一個宏大敘事。
後繼的發展與普及者
N.T. 賴特: 他將「宏大敘事」概念發揚光大,並與歷史研究緊密結合。他著名的「五幕劇」模型(創造、墮落、以色列、耶穌、教會/新創造)是當今關於聖經宏大敘事最流行和清晰的框架之一。
邁克·哥爾頓: 他的 《戲劇的教義》 一書,將系統神學理解為為信徒提供在「聖經宏大敘事」這部六幕劇(增加「以色列」一幕)中「即興表演」的劇本,極具影響力。
總結
觀念的源頭: 始於聖經本身和初代教會,他們本能地從一個連貫的救恩故事角度來理解神與世界的互動。
概念的理論化與普及: 作為一個現代神學概念和方法論,「聖經宏大敘事」主要由20世紀的敘事神學家(如弗萊)和救恩史學家(如庫爾曼) 所系統化並推廣開來,並由當代學者(如N.T. 賴特)繼續深化和普及。
因此,與其說是一個人「發明」了聖經宏大敘事,不如說是一群現代神學家「重新發現」並「系統化」了貫穿整本聖經的這個核心敘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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