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對「神的揀選」與「人的選擇」的看法
加爾文的神學立場與葛培理截然不同。他堅信上帝的主權絕對至上,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出著名的「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簡單來說,加爾文認為:
上帝從永恆中就已經決定誰將得救(被揀選)、誰將滅亡(被遺棄),而人無法憑藉自己的自由意志改變這個結果。
以下從幾個核心觀點詳細說明:
1. 核心立場:上帝的主權與雙重預定
對於加爾文而言,上帝是擁有絕對主權的創造主,祂的旨意無法被任何事物攔阻。因此,救恩的計畫完全是出於上帝單方面的決定,與人的行為或選擇無關。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上帝揀選某些人得救,不是因為祂預見這些人會有信心或善行,完全是出於祂自己奧祕的旨意與恩典。使徒保羅所說的「因揀選而存的旨意」(羅馬書 9:11)正說明了這一點。
雙重預定(Double Predestination):這是加爾文思想中最具爭議的一點。他認為,既然上帝的主權涵蓋一切,那麼祂不僅預定了誰將得救,也同樣預定了誰將滅亡。在他的著作《基督教要義》中,加爾文寫道:「我承認這 decree 是可怕的(dreadful),但無法否認上帝在造人之前就已預知人的結局,並且因祂的 decree 而預知。」 對他而言,若否認這一點,就等於否定了上帝的無所不能。
2. 如何看待「人的選擇」?
這是最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加爾文並不完全否認人有「選擇」,但他對「自由意志」的定義與一般人不同。
人有「自然的自由」,但沒有「道德的自由」:加爾文認為,墮落後的人類依然擁有「自由意志」──可以在喝茶或喝咖啡之間選擇,也可以自由地犯罪。然而,人在道德上已經完全墮落(Total Depravity),內心敗壞,以至於沒有能力選擇良善、也沒有能力選擇轉向神。
人的選擇無法抵擋神的揀選(Irresistible Grace):當聖靈將救恩的恩典施予「被揀選者」時,這份恩典是無法抗拒的。神會透過聖靈有效地改變人的內心,使人從「不願意」轉變為「心甘情願」地接受基督。因此,人的選擇是在神恩典的驅動下所產生的必然結果。
人依然要為自己的罪惡負責:加爾文主義者強調,雖然人的意志受罪惡捆綁,但人依然擁有「自然的自由」,因此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神不試驗人犯罪,人犯罪是自己的私慾牽引,不能將責任推給神。
3. 關鍵的區分(加爾文的觀點)
為了更清楚理解他的立場,可以對比以下兩個概念:
4. 給信徒的實際應用:確據與安慰
儘管加爾文的預定論聽起來似乎冷酷且沉重,但他的初衷其實是為了帶給信徒安慰與確據。
確據來自恩典:如果你的得救取決於你動盪不安的「自由意志」,你可能永遠不確定自己是否足夠好。但加爾文指出,既然得救完全取決於上帝永不改變的「揀選」,那麼信徒的得救就是穩固且確定的。
如何知道自己是「被揀選」的?:加爾文認為,信心就是蒙揀選的標誌。當一個人藉著信心領受洗禮、加入教會、渴慕聖道並且過著追求聖潔的生活(被聖靈更新)時,這就是他蒙揀選的證據。
帶來感恩與勇氣:加爾文認為,相信預定論不會使人消極;相反的,深知自己得救完全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會讓人產生無比的謙卑與感恩,進而激勵人以積極的倫理生活來回應上帝的愛,並勇敢地承擔宣教使命。
5. 總結
加爾文的觀點可以總結為一句話: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也完全是出於神的作為。
神的揀選:是永恆的、無條件的、不可抗拒的。
人的選擇:是真實的、受到罪惡捆綁的、只有在神恩典的驅動下才能轉向神的。
他用「相容主義」(Compatibilism)來調和看似矛盾之處:人的選擇是出於其真實的意願,而這意願的轉變(從不願意到願意)正是神恩典工作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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