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2, 2026

律法與福音:13課完整教材

 

律法與福音:13課完整教材

這是一套以「律法與福音」為核心框架的13課聖經教材。本教材整合了路德宗經典神學(特別是沃爾特(C.F.W. Walther)的《律法與福音的區分》)與華人教會常用的查經資料,適合小組、成人主日學或個人進深使用。

📖 教材總覽

課次主題核心經文神學重點
第1課律法與福音的基本定義羅馬書3:19-28認識兩種「神的話語」的本質區別
第2課律法的三重功用詩篇19:7-14鏡子、韁繩、燈塔
第3課福音的本質與內涵哥林多前書15:1-8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
第4課律法與福音的「兩極性」加拉太書3:10-14二者的衝突與互補
第5課為何需要正確區分?提摩太後書2:15混淆帶來的屬靈危險
第6課聖經中的律法與福音(舊約)創世記3:15;申命記舊約中的福音應許
第7課聖經中的律法與福音(新約)馬太福音5-7;約翰福音新約中的律法成全
第8課律法主義與反律主義羅馬書6:1-23兩個極端的錯誤
第9課福音在講道中的「主導性」路加福音15章恩典必須得勝
第10課律法與福音在基督徒生活中羅馬書7-8章成聖的動力
第11課律法與福音在牧養中的應用以賽亞書42:3對不同心靈狀況說話
第12課律法與福音的「施行」約翰福音20:19-23聖道與聖禮中的恩典
第13課總結:從律法到福音的生命旅程啟示錄21-22章終末的成全

第1課:律法與福音的基本定義

🎯 本課目標

理解律法與福音的本質區別——兩者都是神的話,但功能與目的完全不同。

📖 核心經文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3:19-22)

📝 課程內容

一、律法是什麼?

  1. 律法的本質

    • 「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7:12)

    • 律法反映神不變的屬性與要求

  2. 律法說什麼?

    • 「遵行這些律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利未記18:5)

    • 律法要求完全的順服——「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羅馬書10:5)

    • 沒有任何妥協空間:違背一條即犯了眾條(雅各書2:10)

  3. 律法的核心功能——「使人知罪」

    • 律法像一面鏡子,照出人的真實面目

    • 它揭示罪,但不能除去罪

    •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b)

  4. 律法不能做什麼?

    • 不能使人稱義(使徒行傳13:39)

    •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希伯來書7:18-19)——指在使人稱義、賜予生命方面

二、福音是什麼?

  1. 福音的本質

    • 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1:16)

    • 福音是恩典——神向不配之人所施的慈愛(提多書3:4-5)

  2. 福音說什麼?

    • 「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5:24)

    • 「永不滅亡」(約翰福音10:28-29)

    • 福音的核心是應許,而非命令

  3. 福音做什麼?

    •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以弗所書2:8-9)

    • 福音賜予律法無法給人的:赦罪、稱義、永生

三、對比總結

對比面向律法福音
本質神的要求神的恩賜
語氣命令式(「你應當……」)直說式(「神已經……」)
功能揭露罪、定人的罪赦免罪、賜生命
對人的影響使人恐懼、絕望使人得安慰、盼望
來源刻在人心(自然)唯靠啟示(超自然)

💬 討論問題

  1. 請分享:在你過去的信仰理解中,是否曾經混淆律法與福音?如何混淆?

  2. 為什麼神需要先賜下律法(使人知罪),才賜下福音(使人得救)?

  3. 如果有人說「福音也是神對我們的要求」,你會如何回應?

🙏 禱告

求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能正確區分律法與福音——不靠律法稱義,也不輕看律法的功用;唯獨倚靠基督的福音得生命。

第2課:律法的三重功用

🎯 本課目標

理解律法在神計劃中的三重角色,特別是對基督徒生活的積極引導功能。

📖 核心經文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篇19:7-11)

📝 課程內容

加爾文對律法的三重功用(triplex usus legis)的歸納,是理解律法與基督徒關係的關鍵框架:

第一重功用:鏡子(神學性/教導性功用)

  • 對象:所有人,特別是未信者

  • 功能:反映神的聖潔,照出人的罪惡

  • 目的:使人知罪,引導人到基督面前

  • 經文:「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3:24)

第二重功用:韁繩(民事性/約束性功用)

  • 對象:社會中的非信徒

  • 功能:藉刑罰的威脅,抑制罪惡的外在表現

  • 目的:維持社會基本的公義與秩序

  • 經文:「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羅馬書13:3)

第三重功用:燈塔(倫理性/規範性功用)

  • 對象:重生得救的信徒

  • 功能:作為基督徒生活的準則

  • 目的:引導信徒明白神的旨意,活出感恩的生命

  • 經文:「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篇119:11);「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

💬 討論問題

  1. 這三重用功中,哪一種是你最熟悉的?哪一種可能是你過去忽略的?

  2. 對於一個已經信主的人,律法是否還有「鏡子」的功能?為什麼?

  3. 請討論:如果只強調律法的第三重功用(生活準則),可能產生什麼問題?

第3課:福音的本質與內涵

🎯 本課目標

深入理解福音的核心信息——它不是「如何做」的教導,而是「神已經做了什麼」的宣告。

📖 核心經文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3-4)

📝 課程內容

一、福音的核心內容

福音不是:

  • 一套道德教訓

  • 一種生活哲學

  • 一個自我提升的方法

福音是歷史事件的宣告

  • 基督的死——為我們的罪,代替性的贖罪

  • 基督的復活——戰勝死亡,確立稱義的根基

  • 基督的作王——「耶穌是主」

二、福音的獨特性

對比律法福音
基礎人的行為神的工作
條件順服(有條件)信心(無條件)
給予方式要求白白賜予
與人的關係對立(定罪)和好(接納)

三、福音的施行

  • 福音不是只被「討論」,而是要被宣告

  • 赦罪的宣告(赦罪禮)是福音的核心表達

  • 「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宣告你的罪得赦免」——這是福音的「施行」

💬 討論問題

  1. 請用自己的話,在一分鐘內完整地講出「福音」的內容。

  2. 為什麼保羅說福音是「第一要緊的」?(林前15:3)

  3. 如果福音的核心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那麼「效法基督」與福音是什麼關係?

第4課:律法與福音的「兩極性」

🎯 本課目標

理解律法與福音在本質上的衝突與互補關係,以及如何正確地「對應」運用。

📖 核心經文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3:10-13)

📝 課程內容

一、「兩極性」的含義

律法與福音在本質上是衝突的,無法調和。但正是這種衝突,使它們能夠互補:

律法的「極」對應的福音「極」
定罪(法庭模式)稱義、宣判無罪
欠債(商業模式)赦免、免債
失敗(戰爭模式)得勝
無能(疾病模式)醫治、賜能力
死亡生命

關鍵原則:福音必須「對應」律法所製造的問題。律法打傷的地方,福音必須醫治。

二、混淆的危險

  1. 將福音變成律法:把信心當成「功德行為」

  2. 將律法變成福音:淡化罪的嚴重性

  3. 混合主義:稱義=信心+行為

💬 討論問題

  1. 在你聽過的講道中,有沒有「福音沒有對應律法」的例子?結果如何?

  2. 為什麼人天生傾向於將福音變成律法?(參:路德「理性是律法的工廠」)

  3. 請練習:給出一個「律法情境」,然後找出對應的「福音回應」。

第5課:為何需要正確區分?

🎯 本課目標

認識錯誤區分律法與福音所帶來的屬靈危險,並學習正確的區分原則。

📖 核心經文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後書2:15)

📝 課程內容

沃爾特(C.F.W. Walther)在其經典著作《律法與福音的正確區分》中,列出了多條「錯誤區分」的規則。以下是部分關鍵原則:

當律法與福音被混淆時,會發生什麼?

  1. 良心失去平安:人無法確定自己是否「夠好」

  2. 福音的甘甜被稀釋:恩典變成另一種要求

  3. 基督的工作被貶低:仿佛基督的救贖「不夠」,需要人的補充

  4. 信徒要麼陷入絕望,要麼陷入自義

正確區分的原則

  1. 兩極性原則:律法與福音要保持張力,不能「中和」

  2. 福音主導原則:在講道與教導中,福音必須「得勝」

  3. 清晰原則:不能含糊其辭,要清楚宣告何為律法、何為福音

  4. 施行原則:律法與福音不僅被教導,更要被「宣告」於聽眾身上

💬 討論問題

  1. 回顧你聽過的信息,有沒有哪一篇讓你特別感到「被定罪卻沒有出路」?那是哪裡出了問題?

  2. 「福音主導」是否意味著講道中福音的「分鐘數」要多於律法?為什麼?

  3. 作為信徒,我們如何在生活中操練「對自己傳講福音」?

第6課:聖經中的律法與福音(舊約)

🎯 本課目標

看見舊約並非只有律法,而是充滿了福音的應許與預表。

📖 核心經文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拉太書3:8)

📝 課程內容

一、舊約中的福音種子

  1. 原始福音(Protoevangelium)(創世記3:15)

    • 「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 這是聖經中第一個福音應許

  2. 亞伯拉罕之約(創世記12:1-3)

    •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 保羅明確說這是「福音」被傳給亞伯拉罕

  3. 獻祭制度

    • 無辜的動物代替罪人死亡

    • 預表基督「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二、舊約中律法與福音的互動

律法在西乃山頒布,但這是在神拯救以色列出埃及之後(出埃及記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這顯示了救恩在先,律法在後的模式——福音是基礎,律法是回應。

三、先知書中的福音

  • 以賽亞書53章——受苦的僕人

  • 耶利米書31:31-34——新約的應許

  • 以西結書36:26-27——新心與新靈

💬 討論問題

  1. 你過去讀舊約時,是否曾覺得「舊約的神」和「新約的神」不同?這個課程如何幫助你?

  2. 出埃及記20:2(救恩在先)與十誡(律法在後)的順序,對理解律法與福音有何啟示?

  3. 請找出舊約中其他「隱藏的福音」經文。

第7課:聖經中的律法與福音(新約)

🎯 本課目標

理解新約如何成全(而非廢除)律法,以及福音如何成為基督徒生活的核心動力。

📖 核心經文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17)

📝 課程內容

一、耶穌與律法

  1. 律法的「強化」

    • 「你們聽見……只是我告訴你們……」——從外在行為到內心動機

    • 例子:動怒=殺人;動淫念=姦淫

    • 目的:徹底擊碎人能靠律法稱義的幻想

  2. 律法的「成全」

    • 耶穌完全遵守了律法——這是祂作為第二亞當的使命

    • 祂的義歸算給一切相信的人

二、保羅書信中的律法與福音

  • 羅馬書:系統論證因信稱義

  • 加拉太書:捍衛福音不受律法主義玷污

  • 教牧書信:律法為不義之人設立(提摩太前書1:8-11)

三、新約中的「新律法」?

雅各書被稱為「新約中的舊約」,因為它強調「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但請注意:

  • 雅各書的受眾已經是「信徒」

  • 行為是信心的證據,不是稱義的基礎

  • 雅各與保羅並不矛盾,而是從不同角度論述同一真理

💬 討論問題

  1. 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對今天的基督徒而言,律法還需要被「成全」嗎?

  2. 保羅說「不在律法之下」是什麼意思?這是否意味著基督徒可以任意犯罪?

  3. 雅各書2章與羅馬書3-4章如何協調?

第8課:律法主義與反律主義

🎯 本課目標

識別兩個極端錯誤——靠行為得救(律法主義)和廢棄道德律(反律主義),並走在聖經的中間道路上。

📖 核心經文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馬書6:1-2)

📝 課程內容

一、律法主義(Legalism)

定義:在信心之外,添加任何「必須遵守」的規條作為稱義或維持救恩的條件。

問題:

  • 稀釋恩典的純粹性

  • 導致驕傲(我能做到)或絕望(我做不到)

  • 與加拉太書中的「別的福音」相同

例子:

  • 說方言才能得救

  • 守特定節期才能稱義

  • 某種形式的洗禮才是有效

二、反律主義(Antinomianism)

定義:認為基督徒與律法完全無關,無需遵守任何道德規範。

問題:

  • 忽略律法對基督徒生活的引導功能

  • 將恩典變成放縱情慾的藉口

  • 違背「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例子:

  • 「只要信,行為不重要」

  • 「恩典之下,律法廢了」

三、聖經的中道

錯誤矯正
律法主義:靠行為稱義唯獨因信稱義
反律主義:廢棄道德律律法是成聖的指引
混合主義:信心+行為=稱義行為是信心的果實,而非根基

💬 討論問題

  1. 你更常受到律法主義還是反律主義的試探?為什麼?

  2. 如何分辨「持守聖經標準」與「律法主義」的界線?

  3. 面對一個「只要信耶穌就好,不需要改變生活方式」的人,你會如何回應?

第9課:福音在講道中的「主導性」

🎯 本課目標

理解為什麼在正確區分律法與福音時,福音必須佔有主導地位——它必須「得勝」。

📖 核心經文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1)

📝 課程內容

沃爾特的關鍵論點

「神的道沒有被正確地分解,當教導聖經的人不讓福音在他的教導中佔有普遍的主導地位時。」

一、為什麼福音必須「主導」?

  1. 福音是「更高的道」:律法和福音都是神的話,但福音宣告了神最終的意圖——拯救

  2. 福音是安慰的來源:律法打傷,福音纏裹

  3. 福音是成聖的動力:唯有被恩典感動,人才會真正樂意順服

二、「福音主導」不是什麼?

  • 不是說律法的篇幅必須少於福音

  • 不是說每次聚會都只能講「正面信息」

  • 不是說不能提審判和罪

三、「福音主導」是什麼?

  • 聽眾最終被留在盼望中,而非絕望中

  • 律法的攻擊被福音的醫治所勝過

  • 福音像「貴客」,律法像「常客」——但貴客最終必須發言

路德的話:

「在經驗中,你會發現福音是稀客,律法是你良心的常客……但基督必須勝過律法。」

💬 討論問題

  1. 回想一次讓你「帶著盼望離開」的講道或聚會。那次的信息是如何做到的?

  2. 如果一個人正在罪中掙扎,你對他說「神愛你」——這是福音嗎?是否足夠?

  3. 如何在傳福音時,既忠實講述罪的嚴重性(律法),又讓福音得勝?

第10課:律法與福音在基督徒生活中

🎯 本課目標

理解信徒如何每天活在律法與福音的張力中,以及律法在成聖過程中的角色。

📖 核心經文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7:21-25)

📝 課程內容

一、基督徒的雙重身份

  • 同時是義人與罪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路德)

  • 在基督裡:完全稱義

  • 在自己裡面:仍有罪性

二、律法在信徒生活中的三種運作

  1. 作為鏡子:每日顯明殘留的罪,防止自義

  2. 作為燈塔:指引聖潔生活的方向

  3. 作為韁繩:約束老我的衝動

三、福音在信徒生活中的角色

  • 福音是動力:因著神在基督裡的接納,我願意順服

  • 福音是安慰:當我失敗時,回到赦免的源頭

  • 福音是盼望:最終的得勝不在今生,而在將來

四、律法與福音的「每日節奏」

  1. 早晨醒來:律法提醒我需要恩典

  2. 轉向基督:福音宣告我已被接納

  3. 一天生活:以福音為動力,以律法為方向

  4. 夜晚省察:律法顯明失敗,福音賜下安息

💬 討論問題

  1. 保羅說「我真是苦啊」——你是否有過類似的掙扎?他是如何找到出路的?

  2. 有人說:「基督徒不需要天天認罪,因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你如何回應?

  3. 如何在失敗之後,真正地「接受」福音的赦免,而不是繼續自責?

第11課:律法與福音在牧養中的應用

🎯 本課目標

學習對不同心靈狀況的人「說合宜的話語」——對自義者傳講律法,對破碎者傳講福音。

📖 核心經文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以賽亞書42:3)

📝 課程內容

一、分辨「病人」的狀況

人的狀況需要的信息錯誤做法
自以為義、剛硬律法(破碎自義)用福音安慰,使其更加自滿
破碎、絕望、罪疚感福音(給予安慰)繼續用律法打壓,使其絕望
困惑、懷疑律法與福音並用,澄清真理簡單的「你只要信」
懶惰、冷淡律法(呼召悔改)+福音(給予動力)只用律法鞭策,沒有恩典

二、牧養中的「診斷」問題

  • 這個人是否「知罪」?還是在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 這個人是因罪而痛苦,還是因犯罪的後果而痛苦?

  • 這個人的良心是「剛硬」還是「脆弱」?

三、實際案例討論

案例1:一位弟兄長期沉迷色情內容,來找你時說:「我試過各種方法,都失敗了,我大概不是真基督徒。」

  • 回應方向:______

案例2:一位姊妹在教會服事很活躍,但私下對同工苛刻批評,被提醒時說:「我做的比你們都多。」

  • 回應方向:______

💬 討論問題

  1. 你是否有過「給錯藥」的經驗?對一個需要福音的人給了律法,或對需要律法的人給了福音?

  2. 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需要「破碎」或「安慰」?

  3.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犯罪)和腓立比教會(忠心)的牧養方式有何不同?

第12課:律法與福音的「施行」

🎯 本課目標

理解律法與福音不僅是「教導的內容」,更是透過聖道與聖禮「施行」在聽眾身上的神的大能。

📖 核心經文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福音20:23)

📝 課程內容

一、「施行」的含義

律法與福音不僅是談論的對象,更是被宣告的話語。當牧者說:「我奉基督的名宣告,你的罪得赦免」——這話語本身就成就了它所說的事。

沃爾特說:

「凡相信聖經的人,就接受聖經所說的;因為聖經不只是講述恩典的禮物,它也提供並賜予這些禮物。」

二、福音施行的管道

  1. 宣講的道:當福音被傳講時,神正在對聽眾說話

  2. 赦罪禮(告解/赦罪):個別性的福音施行

  3. 洗禮:神在個人身上蓋下赦免的印記

  4. 聖餐:與基督身體寶血的真實團契,罪的赦免

三、「施行」與「教導」的區別

教導(Teaching)施行(Performance)
第三人稱:「神赦免罪人」第二人稱:「你的罪赦免了」
過去/未來式現在式
傳遞知識傳遞生命
信息內容信息事件

💬 討論問題

  1. 在你領受聖餐或聽道時,是否曾有過「神正在對我說話」的經歷?

  2. 為什麼「宣告赦免」如此重要?它與「教導赦免的真理」有何不同?

  3. 洗禮如何是福音的「施行」而不只是一個儀式?

第13課:總結——從律法到福音的生命旅程

🎯 本課目標

回顧全系列課程,並展望從今生到永恆的「律法與福音」軌跡——律法終將內化,福音終將化為讚美。

📖 核心經文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21:1-4)

📝 課程內容

一、救恩歷史中的律法與福音

階段律法的角色福音的角色
伊甸園(墮落前)指引(「不可吃」)應許(創3:15)
舊約時代鏡子+韁繩應許與預表
新約時代成全於基督應驗與施行
基督徒今生鏡子+燈塔安慰與動力
新天新地寫在心上(內化)化為讚美

二、個人的生命旅程

每個基督徒的生命都像一個「微縮的救恩歷史」:

  1. 被律法光照:認識自己的罪與無助

  2. 被福音吸引:唯獨靠基督得赦免

  3. 一生操練:律法與福音的每日對話

  4. 最終成全:在新天新地,不再需要律法定罪,因為不再犯罪;福音成為永恆的歌頌

三、給學員的勸勉

路德說:

「律法的工用是擊殺,福音的工用是叫人活。律法把人帶到地獄,福音帶到天堂。」

但請記住:律法將你帶到地獄,是為了讓福音能帶你到天堂。

不要在應該聽見福音時停留在律法的恐懼中,也不要在應該受律法責備時逃往福音的安慰。學會對自己傳講福音,也學會在需要時接受別人的福音宣告。

💬 討論問題(總結)

  1. 這13課中,哪一課對你的幫助最大?為什麼?

  2. 你對「律法與福音」的理解,在課程前後有何改變?

  3. 課程結束後,你計劃如何在生活中繼續操練「正確區分」?

  4. 請用一句話總結你對律法與福音關係的理解。

🙏 結業禱告

主啊,我們感謝你,因為你賜下律法使我們知罪,又賜下福音使我們得生。求主教導我們一生正確區分你的話語——不靠律法稱義,也不輕看律法的引導;不濫用恩典,也不忽略成聖。願我們每天活在律法的光照與福音的安慰中,直到那日,當我們面對面見你時,律法不再需要,而福音成為永恆的讚美。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 推薦參考資料

經典著作:

  1. C.F.W. Walther,《律法與福音》(Law and Gospel: How to Read and Apply the Bible),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2. John T. Pless,《正確分解真理的道》(Handling the Word of the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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