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1, 2025

John Bogle 是否把房地產也算入資產配置?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進階問題,它觸及了「資產配置」的定義邊界。與社會安全金的情況類似,我們需要仔細分析 John Bogle 的公開言論和著作來尋找答案。

總的來說,結論是:

John Bogle 主要討論和建議的是「金融資產」的配置。他通常不將個人自住房地產(Your Home)視為投資組合中需要進行配置和再平衡的「資產」類別,而是將其視為一種「消費品」或「生活必需品」。然而,對於能產生收入的投資性房地產,他的態度則有所不同。

下圖清晰地梳理了柏格對不同類型房地產在資產配置中的看法:

flowchart TD
    A[John Bogle 對房地產的觀點] --> B{房地產類型}
    B --> C[“個人自住房”]
    B --> D[“投資性房地產<br>如REITs”]

    C --> E[“核心觀點:<br>是”消費品“, 非投資資產”]
    E --> F[“論據:<br>1. 不產生收入<br>2. 有持有成本<br>3. 流動性差<br>4. 無法進行再平衡”]

    D --> G[“核心觀點:<br>是有效的多元化工具”]
    G --> H[“建議配置方式:<br>透過低成本REITs基金<br>納入投資組合”]
    H --> I[““你的投資組合中<br>已經包含了房地產類股””]

1. 對「個人自住房地產」的觀點:一種消費性資產

Bogle 不鼓勵投資者將自住房的淨值算進自己的投資性資產配置中。理由如下:

  • 不產生投資收入:你的自住房不會為你產生現金流(除非你出租部分房間)。相反,它會持續產生費用(房產稅、維修費、保險等)。它是一項「消費品」,就像你的車一樣,只不過它有可能會增值。

  • 流動性差且無法再平衡:資產配置的核心之一是「再平衡」。如果你的自住房佔了你淨值的很大一部分,你無法在股市大跌時輕易地「賣掉一間浴室」去抄底股票。它的非流動性使得它無法成為一個有效的、可操作的投資組合部件。

  • 心理帳戶:Bogle 的建議主要針對的是你為「退休」這一生財務目標所準備的流動性金融投資組合。將自住房混入其中,會模糊了這個焦點。

他的核心思想是:你的住宅主要為你提供「使用價值」(遮風避雨的家),而非「投資價值」。 你應該根據你的金融資產(股票、債券)來獨立決定你的資產配置比例。


2. 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觀點:可納入配置的資產類別

雖然 Bogle 極少(如果有的話)建議人們直接去買出租物業,但他認可房地產投資信託 作為一個有效的資產類別。

  • REITs 的作用:在他的著作《Common Sense on Mutual Funds》中,他確實討論了 REITs。他認為,REITs 可以為投資組合提供多元化的好處,因為它們的走勢與股票和債券市場並非完全同步。

  • 透過低成本基金參與:一如既往,他建議透過低成本的 REITs 指數基金來參與這個市場,而不是自己去挑選個別的 REITs 或物業。

  • 權重不宜過高:他通常認為,一個已經投資於整體股市指數(如 VTI)的投資者,已經擁有了房地產類股(因為指數中包含房地產公司)。如果你想要額外配置,他建議一個較小的比例(例如佔總資產的 5% - 10%),並且要明白這增加了組合的複雜性。


實務上的涵義:你該怎麼做?

Bogle 的哲學是關於 「聚焦於最重要的事」

  1. 對於絕大多數人:他會建議採用極簡的 「三基金投資組合」 (整體股市 + 整體國際股市 + 整體債券市場)。這已經足夠分散,並且包含了市場上的所有資產類別,包括房地產類股。

  2. 對於想進一步多元化的人:如果你認為需要超配房地產,他可以接受你將一小部分資產(例如 5%)配置於一個 REITs 指數基金(如 Vanguard 的 VNQ)。但這會被視為一種「衛星」策略,偏離了最核心的簡單配置。

  3. 關於自住房不要將你的房貸淨值算進你的「80/20」或「60/40」這類投資配置比例中。你的自住房是你整體財富淨值的一部分,但當你在管理你的退休投資帳戶時,應該將其排除在外。

總結

John Bogle 將自住房地產視為個人消費和財富的體現,而非可操作的投資組合資產。而對於投資性房地產,他認可其多元化價值,但堅持應透過低成本、高流動性的 REITs 指數基金來持有,並將其控制在一個相對較小的配置權重內。

他的終極目標是讓投資變得簡單、低成本且有效。將自住房納入資產配置會讓事情變得複雜且難以執行,這與他的核心原則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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