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代教會除了定義新約正典,也定義信經做為真理的標準,也建立主教制來樹立屬靈的權威。宗教改革用唯獨聖經推翻了教宗的權威,也重新制定路德宗與改革宗的信條來做真理的標準。但在宗教自由的原則之下,難免不斷衍生許多宗派與獨立教會,因爲沒有什麼組織可以壟斷聖經的解釋權。我個人偏向改革宗的信仰,但我也知道我無法強求大家都跟我一樣,而且當我去閱讀思考一些挑戰改革宗神學的現代神學,我也需要保持開放與客觀的態度去審視他們的論點。今日的教會已經很難再憑誰說話就定於一尊,這對習慣一言堂的人可能是一個負數,但我覺得這就是開放社會的本質。聖經對基督徒是絕對的標準,但對聖經的解釋就沒有那麼絕對了。信經或信條固然可以做詮釋的標準,但他的權威性是次等的,他的權威性與約束力也只在接受信條的宗派。每一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信仰負責,我們沒有辦法說自己的信仰是絕對正確,但當你很認真的審查自己的信仰,你就是一個真理的追尋著。對於初代教會的四個信經,特別是關於三位一體的確立,我認為這是正統與異端的區別,我們應該持守與保留。這是我們共同的核心價值。基督新教基本上是宗教改革的繼承者,所以改革宗的信條應該作為基督新教的共同源頭。但不可否認,這棵大樹目前已有許多分枝,我們對於個別分枝的差異性,應該給予包容。我們應該承認我們人的有限性,如保羅所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