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命的三方向: 愛神,愛人,大使命。
神的話是基礎
敬拜中的講道是神的話。愛神要神的話。
團契中的小組查經是神的話。愛人要神的話。
傳福音與門徒訓練也是神的話。大使命要神的話。
基督徒生命的三部曲: 稱義,成聖,得榮耀。
信主的人,因信稱義而有了新生命,這是由零到一。
但我們要繼續走成聖的道路,使我們的生命更像耶穌,這是從一到九十九。
直等到我們見主面的那天,那愛主的人,要得著生命的冠冕,這是從九十九到一百。
Saturday, July 22, 2017
Thursday, July 20, 2017
西南浸信会神学院 神学研究硕士课程
西南浸信会神学院 神学研究硕士课程(Master of Theological Studies)提供关于圣经、历史和神学的基础神学教育
课程说明
Biblical Studies 圣经研究
BIBST 3203 Biblical Hermeneutics (课程代码:BIBST 3203) 释经学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ture of the Bible, the definition of and need for hermeneutics, a survey of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hermeneutical approaches, the principles of a healthy interpretive approach, and case studies of biblical passages which illustrate the principles.
介绍圣经的本质、释经的定义和必要性,纵览历史上和当代的释经方法,正确的释经法原则,阐明这些原则的经文案例研究。
Three Hours 3 学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ture of the Bible, the definition of and need for hermeneutics, a survey of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hermeneutical approaches, the principles of a healthy interpretive approach, and case studies of biblical passages which illustrate the principles.
介绍圣经的本质、释经的定义和必要性,纵览历史上和当代的释经方法,正确的释经法原则,阐明这些原则的经文案例研究。
Three Hours 3 学分
New Testament 新约
NEWTS 3053 New Testament I(课程代码:NEWTS 3053)新约 1
An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s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四卷福音书,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s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四卷福音书,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NEWTS 3063 New Testament II(课程代码:NEWTS 3063)新约 2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Acts through 2 Thessalonians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使徒行传》到《帖撒罗尼迦后书》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Acts through 2 Thessalonians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使徒行传》到《帖撒罗尼迦后书》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NEWTS 3073 New Testament III (课程代码:NEWTS 3073)新约 3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1 Timothy through Revelation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提摩太前书》到《启示录》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1 Timothy through Revelation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提摩太前书》到《启示录》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Old Testament 旧约
OLDTS 3053 Old Testament I(课程代码:OLDTS 3053)旧约 1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Genesis through Ruth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创世记》到《路得记》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Genesis through Ruth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创世记》到《路得记》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OLDTS 3063 Old Testament II(课程代码:OLDTS 3063)旧约 2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Samuel through Song of Solomon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撒母耳记》到《雅歌》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Samuel through Song of Solomon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撒母耳记》到《雅歌》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OLDTS 3073 Old Testament III(课程代码:OLDTS 3073)旧约 3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Isaiah through Malachi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An introduction to the books of Isaiah through Malachi with emphasis on literary structure, theological content, historical issues, and contemporary applications.
介绍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的所有书卷,重点在于其文学结构、神学内容、历史问题和当代应用。
Three Hours 3 学分
Church History 教会历史
CHAHT 3103 Church History I (课程代码:CHAHT 3103) 教会历史 1
A general survey of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from the New Testament to 1500 AD.
从新约时代到公元1500年的基督教历史概况。
Three Hours 3 学分
A general survey of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from the New Testament to 1500 AD.
从新约时代到公元1500年的基督教历史概况。
Three Hours 3 学分
CHAHT 3113 Church History II (课程代码:CHAHT 3113 )教会历史 2
A general survey of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from 1500 AD to the present.
从公元1500年到现今的基督教历史概况。
Three Hours 3 学分
A general survey of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from 1500 AD to the present.
从公元1500年到现今的基督教历史概况。
Three Hours 3 学分
Systematic Theology 系统神学
SYSTH 3053 Systematic Theology I (课程代码:SYSTH 3053)系统神学 1
The doctrines of revelation and bibliology, focusing on the nature of Scripture, especially its inspiration, inerrancy, authority, canonicity, and sufficiency; also an introduction to the field of theology with a focus on sources and method.
有关启示和圣经的教义,关注圣经的本质,特别是圣经的默示性(inspiration)、无误性(inerrancy)、权威性(authority)、正典性(canonicity)和完备性(sufficiency)以及神学概论,侧重于神学的来源和方法。
Three Hours 3 学分
The doctrines of revelation and bibliology, focusing on the nature of Scripture, especially its inspiration, inerrancy, authority, canonicity, and sufficiency; also an introduction to the field of theology with a focus on sources and method.
有关启示和圣经的教义,关注圣经的本质,特别是圣经的默示性(inspiration)、无误性(inerrancy)、权威性(authority)、正典性(canonicity)和完备性(sufficiency)以及神学概论,侧重于神学的来源和方法。
Three Hours 3 学分
SYSTH 3063 Systematic Theology II (课程代码:SYSTH 3063)系统神学 2
The doctrines of God,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humanity and sin, and the Person and work of Jesus Christ.
有关上帝、创造和护佑、人和罪、耶稣基督的位格和事工的教义。
Three Hours 3 学分
The doctrines of God,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humanity and sin, and the Person and work of Jesus Christ.
有关上帝、创造和护佑、人和罪、耶稣基督的位格和事工的教义。
Three Hours 3 学分
SYSTH 3073 Systematic Theology III (课程代码:SYSTH 3073)系统神学 3
The doctrines of the Person and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salvation and the Christian life, the church, and eschatology.
有关圣灵的位格和工作、救恩和基督徒生活、教会和末世的教义。
Three Hours 3 学分
The doctrines of the Person and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salvation and the Christian life, the church, and eschatology.
有关圣灵的位格和工作、救恩和基督徒生活、教会和末世的教义。
Three Hours 3 学分
Saturday, June 10, 2017
康德的三大批判與真善美
純粹理性: 數學與計算機,科學,歷史與社會科學。
實踐理性: 聖經與神學。
判斷力 : 國文,英文,藝術。
基督信仰加上
現代六藝:
數學與計算機,科學,歷史與社會科學。
國文,英文,藝術。
這好比是金燈臺的七盞燭光。以基督信仰為中心,以科學與人文為雙翼。
信仰不是純粹理性,信仰是實踐理性。
所以聖經最終是歸結於生命實踐。
但康德哲學是一種理性思想的結果。這並不能做信仰的基礎,而只能做為信仰的哲學思考。這只能說是一般啟示與普遍恩典。這是文化的範疇。如果把康德哲學當作信仰的基礎,那就是自由派神學的路線。哲學有其價值,但也有其限制。康德哲學是哲學,不是神學。
基督較神學是基於特殊啟示( 基督與聖經)。這是屬天的範疇。這是福音派神學的路線。
實踐理性: 聖經與神學。
判斷力 : 國文,英文,藝術。
基督信仰加上
現代六藝:
數學與計算機,科學,歷史與社會科學。
國文,英文,藝術。
這好比是金燈臺的七盞燭光。以基督信仰為中心,以科學與人文為雙翼。
信仰不是純粹理性,信仰是實踐理性。
所以聖經最終是歸結於生命實踐。
但康德哲學是一種理性思想的結果。這並不能做信仰的基礎,而只能做為信仰的哲學思考。這只能說是一般啟示與普遍恩典。這是文化的範疇。如果把康德哲學當作信仰的基礎,那就是自由派神學的路線。哲學有其價值,但也有其限制。康德哲學是哲學,不是神學。
基督較神學是基於特殊啟示( 基督與聖經)。這是屬天的範疇。這是福音派神學的路線。
Friday, June 2, 2017
簡約教會
什麼是簡約教會?
一個簡約教會是圍繞著一個直接而又具有戰略意義的流程設計的教會,這流程帶領信徒生命經歷屬靈成長的數個階段。教會和教會的帶領團隊對這流程非常清楚(流程具有透明性),並且積極推動執行這一流程。這流程得到有步驟的開展(是一個教會內的運動),並在教會事工的每一個層面得到體現(與教會實踐一致)。教會放棄一切與該流程無關的事工(有重點)。
明確、流動、調控、有重點
明確、流動、調控、有重點是對簡約教會的整體描述,整本書都被整合在這四個標題之下。這本書是如此的強調這四點,以至於我不用翻書就能把這四個要點寫下來。
明確,是指教會有一個明確的定義門徒應當怎樣造就的宣告。例如,教會聲稱他們“愛神、愛彼此、服事眾人”,或是“聯結、成長、服事”。關鍵不在於這個宣告寫的有多好,而是宣告的有多清晰。整個流程應當是可見的、可教導的、可執行的。
流動,指的是所有節目和事工都為信徒成長流程的某一個階段所設計,信徒能夠從一個事工“流動”到另一個。例如,一個使命宣告為“愛神、愛彼此、服事眾人”的教會有一個周末主日崇拜,幫助信徒愛神;有小組事工,幫助信徒愛彼此;還有服事事工幫助信徒服事眾人。每一個階段都挑戰和鼓勵信徒進入下一個階段。
調控,指的是說教會的資源都為這個流程服務,包括雇用教牧同工和確保他們的恩賜與服事與這流程相關。
有重點,指的是取消那些與這流程無關的事工,並限制增加新的事工。然而,要做到這一點流程必須能夠清楚的被解釋和教導。
Thursday, May 18, 2017
讀經之路,生命之道
讀經之路是倪柝聲的一本書也是我慕道初信時在華神上的一門課,老師是陳希曾,這門課讓我看到聖經的寶貴,這是我生命的起點,也是我一生所追求的生命之道。從初信到今天整整三十年。你以恩典為年歲的冠冕,你的路徑都滴下脂油。7/23/18
The 6-volume Premier Reference Series includes:
Zondervan's Understand the Bible Reference Series This six-volume series supplies users of today's most popular modern Bible translation, th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with scholarly, economical, and uncompromisingly evangelical study tools. It includes the
The 6-volume Premier Reference Series includes:
- Zondervan NIV Exhaustive Concordance--The only concordance ever to win a Gold Medallion, this world-class volume gives complete access to every word of the NIV text as well as to the Hebrew, Aramaic, and Greek from which the NIV was translated. Includes Goodrick-Kohlenberger numbering system.
- Zondervan NIV Bible Commentary (2 volumes)--This abridgment of the award-winning, 12-volum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is perfect for those who aren't satisfied with the limitations of one-volume commentaries, but who don't require a large, expensive set.
- Zondervan NIV Matthew Henry Commentary--Adapted to the NIV, meticulously condensed to retain the essential content of the original work, and carefully updated to afford clarity, this important volume faithfully preserves Matthew Henry's style and wisdom for today's reader.
- Zondervan NIV Nave's Topical Bible--The most extensive revision and expansion of the Nave's Topical Bible ever made, this book offers quick and easy access to more than 7,000 topics, using the NIV text and Goodrick-Kohlenberger numbering.
- Zondervan NIV Atlas of the Bible--This Gold Medallion Award-winning volume is the most comprehensive Bible atlas available. It features a geographical section, a historical section, a section on Jerusalem, a section of the disciplines of historical geography, and an in-depth gazetteer.
Zondervan's Understand the Bible Reference Series This six-volume series supplies users of today's most popular modern Bible translation, th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with scholarly, economical, and uncompromisingly evangelical study tools. It includes the
- New International Bible Commentary
- New International Bible Dictionary
- New International Bible Concordance
- New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Bible Words
- New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
- New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Bible Characters
在Amazon用很便宜的價錢買了這兩套書,這兩套書並沒有重疊,彼此可以互補。雖然NIV不被強調字義研經的人推崇,因為NIV是動態相等的翻譯,不是逐字對應,而是在逐字直譯與意譯之間做有彈性的動態取捨,兼顧信達雅的翻譯原則。用NIV做字的研究有一定的缺陷,但對我而言,讀NIV比較好懂與實際一點。而且這些年下來,Zondervan 在NIV的工具書做了許多投資,累積了相當豐碩的成果,這是其他版本沒有的。先學著用英語讀經查經,而且這麼豐富的研經書,居然只要幾塊錢就可以買到手,實在很上算。特別是這三本聖經注釋,更是廉價的精品。可先從路加與列王紀下手。還是要好好在聖經知識上造就自己,也應用聖經在生活上,讀經是起點,認識神,並使生命更新改變是目的,信仰不是一種純粹理性,信仰更是一種知行合一的實踐理性。不必與那些並不想在聖經上下功夫的人爭論研經的價值,我自己知道自己要甚麼,我知道甚麼對我是實在的,甚麼對我是空洞的。讀經要札實,做人處事要誠懇實在,不要做虛浮空洞的言論,那是沒有價值的。
時間有限,所以更要把握光陰,不要懈怠,不要蹉跎歲月。這是我自己在追求的路上,自己摸索的一點點心得,我希望自己能真正好好消化這本聖經,化成生命,讓生命可以發出光與熱。這是一條生命之道,通向永恆的生命,這是蒙福的道路。
解經是用分析的透鏡來認識神。分解神的話。
神學是用綜合的透鏡來認識神。綜合神的話。
生命與事奉是用生活實踐來認識神。應用神的話。
聖經: 分析神的話。神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A.生命: 應用神的話。遵行大誡命。愛神愛人,活出基督豐盛的生命。
生命上遵行大誡命,事奉上完成大使命。
生命: 靈命塑造(個人),家庭生活(家庭)。
事奉: 教會生活(教會),普世宣教(普世)。
由內而外,逐步擴展。這與大學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有對應之處,但聖經所關切的是神的國。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國是永恆的生命。
今天我最大的挑戰是如何落實大誡命與大使命在我的生命與事奉。
要把自己交給主,讓主來修剪,使我結果子更多。
最近春令會講員黃成培牧師講大使命教會與門徒訓練
基督徒靈命成長表
教會事工 靈命階段 參考經文 委身範圍 行動與表現
1. 佈道事工 「信徒」 約 1:12, 林後 5:17 個人 1. 決志信主 2. 加入教會
2. 教育及小組事工 「學徒」 約 13:12-15, 詩 1:2-3 團契或小組 1. 個人靈修 2. 加入團契或小組
3. 領袖培訓事工 「主僕」 約 13:14-17 教會 1. 投入教會的 僕人領袖事奉
4. 普世宣教事工 「勝徒」 啟 3:21 國度 1. 投入國度的 普世宣教事奉
大 誡 命:
耶 穌 回 答 說 、 第 一 要 緊 的 、 就 是 說 、 以 色 列 阿 、 你 要 聽 . 主 我 們 神 、 是 獨 一 的 主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 盡 力 、 愛 主 你 的 神 。其 次 、 就 是 說 、 要 愛 人 如 己 。 再 沒 有 比 這 兩 條 誡 命 更 大 的 了 。(馬 可 福 音十二︰29-30)
大 使 命:
耶 穌 進 前 來 、 對 他 們 (門 徒) 說 、 天 上 地 下 所 有 的 權 柄 、 都 賜 給 我 了 。所 以 你 們 要 去 、 使 萬 民 作 我 的 門 徒 、 奉 父 子 聖 靈 的 名 、 給 他 們 施 洗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 都 教 訓 他 們 遵 守 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 、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 馬太福音廿八:18-20 )
神的話是基礎
敬拜中的講道是神的話。愛神要神的話。
團契中的小組查經是神的話。愛人要神的話。
傳福音與門徒訓練也是神的話。大使命要神的話。
這就是基督徒生命實踐的三部曲。
有時候不知道要做什麼,就好好讀神的話吧。
解經是用分析的透鏡來認識神。分解神的話。
神學是用綜合的透鏡來認識神。綜合神的話。
生命與事奉是用生活實踐來認識神。應用神的話。
聖經: 分析神的話。神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 聖經: NIV,ESV,和合本,新譯本。
- 聖經字典,百科全書,彙編:
NIV Bible Dictionary,NIV Encyclopedia, NIV Concordance, Topical Bible, Atlas,
聖經新辭典,証主百科全書,經文彙編,聖經主題彙編,聖經地圖。 - 聖經注釋:
Matthew Henry, NIV Bible Commentary ,New International Bible Commentary
聖經新釋,丁道爾聖經注釋,巴克萊聖經注釋。 - 證主: 串珠注釋聖經,耶穌聖跡,聖經手冊,聖經新釋,百科全書,聖經神學辭典。
- 聖經神學: 舊約神學探討,賴德新約神學,古氏新約神學。
- 歷史神學: 神學的故事,教會歷史。
- 系統神學: 系統神學,基督教要義。
A.生命: 應用神的話。遵行大誡命。愛神愛人,活出基督豐盛的生命。
- 靈命: 更新靈命叢書,愛上帝。
- 家庭: 更新家庭叢書, 愛家人。
- 輔導: 更新輔導叢書, 愛眾人。
- 講道: 更新講道叢書,傳講神的話。
- 教牧: 更新教牧叢書,牧養神的羊。
- 宣教: 更新宣教叢書,宣告神的國。
生命上遵行大誡命,事奉上完成大使命。
生命: 靈命塑造(個人),家庭生活(家庭)。
事奉: 教會生活(教會),普世宣教(普世)。
由內而外,逐步擴展。這與大學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有對應之處,但聖經所關切的是神的國。願神的國降臨,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國是永恆的生命。
今天我最大的挑戰是如何落實大誡命與大使命在我的生命與事奉。
要把自己交給主,讓主來修剪,使我結果子更多。
最近春令會講員黃成培牧師講大使命教會與門徒訓練
基督徒靈命成長表
教會事工 靈命階段 參考經文 委身範圍 行動與表現
1. 佈道事工 「信徒」 約 1:12, 林後 5:17 個人 1. 決志信主 2. 加入教會
2. 教育及小組事工 「學徒」 約 13:12-15, 詩 1:2-3 團契或小組 1. 個人靈修 2. 加入團契或小組
3. 領袖培訓事工 「主僕」 約 13:14-17 教會 1. 投入教會的 僕人領袖事奉
4. 普世宣教事工 「勝徒」 啟 3:21 國度 1. 投入國度的 普世宣教事奉
大 誡 命:
耶 穌 回 答 說 、 第 一 要 緊 的 、 就 是 說 、 以 色 列 阿 、 你 要 聽 . 主 我 們 神 、 是 獨 一 的 主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 盡 力 、 愛 主 你 的 神 。其 次 、 就 是 說 、 要 愛 人 如 己 。 再 沒 有 比 這 兩 條 誡 命 更 大 的 了 。(馬 可 福 音十二︰29-30)
大 使 命:
耶 穌 進 前 來 、 對 他 們 (門 徒) 說 、 天 上 地 下 所 有 的 權 柄 、 都 賜 給 我 了 。所 以 你 們 要 去 、 使 萬 民 作 我 的 門 徒 、 奉 父 子 聖 靈 的 名 、 給 他 們 施 洗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 都 教 訓 他 們 遵 守 我 就 常 與 你 們 同 在 、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 馬太福音廿八:18-20 )
神的話是基礎
敬拜中的講道是神的話。愛神要神的話。
團契中的小組查經是神的話。愛人要神的話。
傳福音與門徒訓練也是神的話。大使命要神的話。
這就是基督徒生命實踐的三部曲。
有時候不知道要做什麼,就好好讀神的話吧。
Thursday, May 4, 2017
程式之道
最近在補Java
雖然現在有點遲了,但還是去做吧。今天不做,明天就更遲了。
Think in Java
Design Patterns:
Head First Design Patterns
Design Patterns
Spring Framework:
Spring in Action
Spring in Practice
這些核心之道是相通的,重點就是抽象化與多形,
抽象化就是普遍化的形式
繼承就是具體化的內容
多形就是在普遍化的形式注入具體化的內容。
這使抽象化普遍化的程式架構又可以像孫捂空七十二變應付各種變化,這就是程式之道。
這是程式設計師所應修練的功夫與藝術。
Java:
Inheritance and Polymorphism
Design Pattern:
S.O.L.I.D.
Spring:
Dependent Injection, AOP
雖然現在有點遲了,但還是去做吧。今天不做,明天就更遲了。
Java:
Core JavaThink in Java
Design Patterns:
Head First Design Patterns
Design Patterns
Spring Framework:
Spring in Action
Spring in Practice
這些核心之道是相通的,重點就是抽象化與多形,
抽象化就是普遍化的形式
繼承就是具體化的內容
多形就是在普遍化的形式注入具體化的內容。
這使抽象化普遍化的程式架構又可以像孫捂空七十二變應付各種變化,這就是程式之道。
這是程式設計師所應修練的功夫與藝術。
Java:
Inheritance and Polymorphism
Design Pattern:
S.O.L.I.D.
-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 Open/Closed Principle.
-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Spring:
Dependent Injection, AOP
Monday, February 20, 2017
「各得其所」:將加爾文的矛與盾還給彼拉多 曾劭愷老師
「各得其所」:將加爾文的矛與盾還給彼拉多
曾劭愷老師
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論正義時,提出了「各得其所」的概念。這概念透過羅馬帝 國,在後來的拉丁基督教世界中具有很大的影響(拉丁文格言:「suum cuique」)。加 爾文將「各得其所」的概念應用於政治神學,提出「兩個政權」之說,區分國政與教會, 並主張政府所當盡的義以及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使人民在政府提供於各人的安全與保障 下「各得其所」(見1536版《基督教要義》第六章:「ut suum cuique salvum sit et incolume」)。
加爾文的矛與盾
在此,加爾文的政治神學有個尚待解決的矛盾,亦即宗教改革及中世紀羅馬天主教 在政教關係之理解上的歧異。一方面,加爾文上述的政治神學論述必然導致後期改革宗 「政教分立」的結論;另一方面,加爾文又主張,政府有責任維護「真敬拜」,杜絕異 端。這也就是為什麼異端學者塞爾韋特(Servetus)抵達日內瓦後,加爾文僅替他向市 議會求情,以較人道的死刑代替火刑,卻未反對政府向異端施刑(最後市議會並未採納 加爾文的建議)。十六世紀瑞士神學家伊拉斯圖(Erastus)則在政教關係的議題上撰寫 了更詳細的論述,主張信徒在信仰上的罪應當由政府施刑懲罰,而非由教會懲戒。伊拉 斯圖的論述成了早期改革宗教會之「國教」(state church)的基礎。 十七世紀英倫及荷蘭清教徒修正了加爾文及伊拉斯圖的中世紀思想,提出了更合乎 改革宗原則的「政教分立」觀。西敏會議(Westminster Assembly)決定採納「純粹長 老制」,取消伊拉斯圖式的國教制度,只可惜野心勃勃的政客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 仍想繼續以國政判定關乎信仰的真理,因此沒有批准西敏會議這項決議。
巴特:彼拉多與基督
二十世紀瑞士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在加爾文的矛盾之間,選擇了後期改革宗 的立場,徹底排除了中世紀的觀點(筆者對巴特的教義神學多有保留,但其政治神學卻 傳承了宗教改革的正統)。巴特在一篇探討「正義」(Recht)與「稱義」(Rechfertigung) 的短篇著作中,論及使徒信經關於本丟彼拉多的宣告。巴特從新約經文指出:耶穌肯定 彼拉多有權柄釋放祂,也有權柄釘死祂。同時,彼拉多並無權柄宣告基督的主權;對於 「真理是什麼」(指「耶穌是主」的真理)這問題,彼拉多不能以羅馬帝國之代表的身 分作出回答,因為「國政在真理的問題上當是中立的」。 2 巴特又以彼拉多為題,指出:彼拉多判耶穌死刑,乃違背真理,因此是不義的,儘 管神藉著人的不義而成就了祂更高的義;但彼拉多若判耶穌無罪,就等於以地上國的權 柄宣告耶穌是主、是猶太人的王,而這就等於將國家當成教會。「國家的教會化」 (Verkirchlichung des Staats)無疑是偶像崇拜:它將地上政權的判斷視為上帝話語之宣 告。如此,在「不義」與「褻瀆」間,地上的國政便處於某種內在的矛盾中。
國政的必然矛盾
我們可以如此理解這矛盾。一方面,如同筆者在〈多元婚姻,各自表述?〉一文中 引用二十世紀英國法學大師丹寧爵士(Lord Alfred Denning)所指出的:「儘管宗教、 法律、道德是可區分的,但它們之間密切地相互依賴。沒有宗教,就沒有道德,也就沒 有法律。我會試著讓你看見,我國法律有多少基本原則是從基督教來的。同時,我會試 著指出,這些法律的基本原則,如何在當今這去除宗教而不斷變遷的世上遭到挑戰。」 筆者在文中指出,西方的人權觀,基礎在於「人人受造而平等」這基督教的宣告之 上。即使這是當時的自然神論者所支持的,但當時西方世界視為「自然」之事,其實都 是在基督教文明中方可在主觀之純理性(noetic)意義上被公認為「不證自明」的普遍 真理。若國家法政與基督教切割,那麼西方之法理視為「不證自明」的道德價值(包括 一夫一妻),終必失去其元倫理學(meta-ethics)的形而上基礎。簡言之,地上的國政 若在信仰真理的問題上徹底中立,那麼一切「自然法」的信念皆無法再理所當然地成立。 另一方面,倘若地上的國政在真理的問題上採取基督教的立場,那麼就如巴特所言, 「國家」便等同於以「教會」自居,而這無異於將地上政權偶像化。再者,假如地上的 國家政權前後一致地採取基督教立場,那麼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也都應該立法嚴禁;塞 爾韋特理所當然要被判刑。我們顯然不能接受這樣的政治神學。 如此,在現代改革宗神學擺脫了加爾文之兩難的同時,同樣的矛與盾就被丟給了彼 拉多所代表的地上政權:正義的地上政權必須在真理的問題上保持中立,但在真理問題 上保持中立的政權既不「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就必然無法「行公義、好憐憫」── 至少基督教文明開啟的近代西方社會所視為「不證自明」的「公義」價值必無法在基督 教以外找到其它元倫理學基礎。
教會對國政的義務:傳講稱義的福音
儘管如此,巴特仍舊強調,地上的政權都是神所設立,乖辟的當權者亦然。因此, 沒有任何政權在本質上是邪惡的。反之,彼拉多的名字出現於使徒信經的「第二條 目」(即關乎基督救贖的宣告),而這就告訴我們,上帝設立地上政權,乃是為了救贖 3 的目的。因此地上政權的本質是神聖的。如此,基督徒必須順服、尊重政府的權柄,而 當政府行不義、偏離其本質時,教會的責任在於提醒政府其神聖的呼召。 政府與教會具有相互的責任:政府防止教會政治化、教會防止政府宗教化。教會所 宣告的「稱義」福音,是地上國政的法治基礎;但地上的教會不可因此在地上就以「天 國」的姿態統治國家。換言之,教會必須專注於宣告稱義的福音,因為稱義的福音是教 會之為教會的本質。當政府偏離上帝賦予它的本質時,教會必須藉由抵抗政府來保護政 府,但不是採取政治手段,而是在政府的逼迫下堅持宣告稱義福音的真理。 關於這點,當代神學家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的解釋更加具體。他提出,第 一世紀猶太教徒的起義從未對羅馬帝國帶來真正的威脅;羅馬帝國真正懼怕的,乃是那 些不訴諸政治手段抵抗帝國政權的基督徒殉道士。 政治化的教會,無法對地上政權產生政治上長久深遠的影響。教會若要盡她對政府 的責任,就必須忠心地作教會(be the Church),在信仰的宣告與生活上見證十字架的 內在道路。
新加爾文主義:教會與國政無法以「自然法」為共識
關於上述觀點,荷蘭改革宗教會的主流立場其實與巴特相通。事實上,巴特在許多 現代性的問題上,受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巴文克(Herman Bavinck)相當大的啟發。 事實上,荷蘭改革宗教會(Dutch Reformed Church)從來就不是荷蘭的國家教會。 十九世紀荷蘭新加爾文主義(neo-Calvinism)鼓勵積極的政治參與,其代表人物凱波爾 (Abraham Kuyper)甚至曾出任荷蘭總理。然而,主流的新加爾文主義者在加爾文的矛 盾之間,確實排除了「以政治左右信仰」或「以國政判斷真理」的中世紀思想。 新加爾文主義與巴特的政治神學,在細節上有些差異,例如巴特將政府歸於上帝的 救贖計畫,而新加爾文主義則將之歸於上帝的創造秩序。如此,巴特全然拒斥了「自然 法」的可能性,但新加爾文主義卻主張「法政」與「教會」分別有不同的「範疇主權」 (sphere sovereignty):法政的範疇可由自然法規範,但教會的範疇卻惟獨由聖經所啟 示的福音原則規範。如此,荷蘭新加爾文主義在加爾文筆下的「兩個政權」之間,作出 了清楚的區分:國政歸國政,教會歸教會。這兩者因同在地上等候上帝國度的降臨而有 不可分離的結合,卻同時具有不可磨滅的區別。 此外,凱波爾還提出了勢不兩立的「對偶」(antithesis)之說:此說主張,基督教 與非基督教的世界觀在本質上乃是對立的。根據巴文克及范泰爾(Cornelius Van Til) 的解釋,這種對立就意味,「自然啟示」雖於其自身之在體性(ontic)意義上乃不證自 明,但由於罪對理性認知的純理性影響(noetic effects of sin),人們對於「自然」必然 4 在不同的世界觀前設下作出歧異的解釋(參羅一18-32;對照羅二14-15及三9-20),以 致於「自然」並非對所有人皆「不證自明」。
「一夫一妻」在基督教文明外並非「傳統」或「理所當然」
在婚姻制度的議題上,這是關鍵的神學與聖經原則。當代許多反同婚法的基督教團 體,訴諸「自然法」以維護「傳統婚姻」之制度。然而,我國現行之「一夫一妻」制度 以及相關的「妨礙家庭」條例,事實上都是在全球化及現代化的過程中,由西方文明所 引進的。在西方,「一夫一妻」是在長久深遠的基督教文明中被公認為「自然」、「傳 統」、「不證自明」。在東亞,例如周文化並不將已婚男性之「野合」行為視為「通姦」, 而唐代的好客文化更將「野合」當作一種款待(見《大唐西域記.烏仗那國》)。唐人 論及「始亂終棄」,言「固其宜矣」(見《會真記》)。就連宋代以後,三妻四妾亦為 社會常態,而男性的婚外性行為亦不被視為通姦。 事實上,台灣現有的「一夫一妻」制度,乃基督教文明獨特的產物。就連新約時代 的猶太教,亦無此制度。摩西律法未曾將此制度納入猶太社會的公民法。舊約律法在婚 姻制度上並未全然呼應上帝造物之旨意的事實,一直到新約時代,才由耶穌指出(太十 九7-8),而「一夫一妻」的原則,是到了使徒時代才由保羅提出(提前三2;多一6)。 第二世紀的殉道士游斯丁(Justin Martyr)在與猶太教辯道的著作中,指出當時猶太社 會,一個男人通常會娶四、五個女人。 在新約時代的希羅文化中,雖然一夫一妻的婚姻已法制化,但納妾及婚外性行為仍 完全合乎倫常與法律。羅馬帝國的一夫一妻制,實質上是財產繼承的經濟制度,而非婚 姻制度。事實上,保羅吩咐在教會擔任領袖職務之人「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提前 三2),即暗示多妻現象在當時的社會及教會中仍十分普遍(參加爾文著,《提摩太前 書註釋》,三章12節)。 簡言之,唯有在基督教世界觀之中,當代反同婚人士所主張的「傳統婚姻」,在主 觀純理性之意義上才能夠被稱為「自然」。現代「自然法」傳統中的道德價值及相應的 法律制度,在當代去基督化的世界文明當中,在主觀認知上早已不再是放諸普世皆準的 了。
基督教的道德價值在多元社會法制化的難題
保羅在使徒時代的多元主義希羅社會中,並未以「自然法」為依據,用國政法制落 實基督徒所視為「自然」的價值(主奴平等、一夫一妻等),而是採取了一條內在信仰 的道路。這並非「政教分離」的「兩國論」,更非「耶路撒冷與雅典有何關係」的隔離 主義。反之,真正在歷史上產生文化、社會、政治影響力,以致終於顛覆羅馬暴政及縱 5 慾文化的,乃是這條內在信仰的道路。新加爾文主義的「對偶」論為我們指出,在一個 非基督教的多元文化當中,基督徒不可能說服社會大眾接受基督教的一夫一妻制為「自 然」的「傳統婚姻」。 當然,有些新加爾文主義者在這一點上自相矛盾。他們將「文化使命」這創造論的 概念賦予末世論的意義,以為用地上政權施行天國律法,就可以加速天國的降臨。然而, 十九世紀以後,主流、正統的荷蘭改革宗神學採取了「非千禧年論」的末世觀。這立場 同時接受「世界歷史趨向敗壞」及「世界歷史趨向聖潔」。 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當代荷蘭改革宗教會看著社會愈來愈世俗化(這是政府在神 學真理的問題上保持中立的必然結果),但並未試著用國政的力量來實踐基督教的道德 價值。荷蘭改革宗教會所要求於他們政府的,僅僅是讓各人在政府所保障的安全下「各 得其所」,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直到基督再來的日子。
美國:自然法的困境
較之歐陸國家,美國的情況非常特殊。美國開國之父多數是基督徒及深受基督教文 明影響的自然神論者(deists),他們在開國宣言中已將「自然法」當成美國的法政基 礎。基督教與自然神論者的妥協,基本上是一條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的路線: 它否認了羅馬書一至三章關於罪對理性之影響的論述,而主張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憑著相 同的「自然理性」(natural reason)及「本性之光」(light of nature),對「自然啟示」 會得到同樣的認知。換言之,美國開國宣言主張,其提出之道德第一原則,對於基督徒 與非基督徒而言是同樣「不證自明」的。這種天真的神學思想無法解釋,為何中國先秦 諸子當中,沒有一人提出「人人受造而平等」的論述並視之為「不證自明」。 由於「自然法」的法政基礎,美國無法在婚姻之定義等倫理學議題上規避元倫理學 (meta-ethics)的終極難題,承認國政在形而上真理問題上的必然無知。換言之,自開 國以來,美國政府便已因基督教與自然神論相互妥協所產生的自然神學而「教會化」了。 如此,美國政府的立法及司法權便無法在同婚議題上保持中立(麻州最高法院2004 年的指標性判決已充分說明這點)。然而,東亞非基督教多元文化國家並沒有同樣的難 題:我們的政府不需執著於「自然法」,並被其預設的形而上學問題所困擾。 在更加徹底回歸聖經而拒斥中世紀政治神學的宗教改革傳統中,國政在神學真理的 問題上,確實應當保持中立。而荷蘭的例子證明,國政在真理問題上,真的可以保持中 立,因而讓教會與國家「各得其所」:教會歸教會,法政歸法政。 假如台灣教會在加爾文的矛盾之間,選擇用國政來判斷真理,那麼到最後,我們應 該試著在台灣立法,廢掉基督教之外的所有宗教,我們也應該贊成加爾文當年同意處死 塞爾韋特的理由。但我們顯然不會這麼作。那麼,台灣的教會又為何強求政府採納聖經 6 對婚姻的定義呢?與其如此陷教會於「國政化」之不義,何不把加爾文的矛與盾還給彼 拉多?
教會是上帝施行救恩的媒介
最後,請容筆者先簡單重申本文立論:筆者完全同意,政府在關乎信仰的真理問題 上若保持中立,那致終會變成縱容犯罪。事實上,在信仰上,政府是不可能真正中立的: 彼拉多在信仰上的中立,就意味將基督處死。但同時,政府若在真理問題上採取任何立 場,就算是基督教的立場,那麼這政府就被「教會化」了。這就是筆者所謂的「彼拉多 的矛與盾」。這矛盾是必然的。 教會有時也落入此矛盾中,但這並非必然的。關鍵就在於教會如何盡她對政府的義 務:若教會訴諸地上政權將信仰法制化,那麼到最後,我們將沒有任何理由不與加爾文 一同主張將塞爾韋特判刑。這如此,教會就落入「加爾文的矛與盾」了。 教會的政治責任在於提醒政府及社會「行公義、好憐憫」,但絕非藉由政治手段強 求世人「與神同行」。那麼,這是否意味教會應當對政治冷漠呢?凱波爾、巴文克、巴 特都會堅決宣稱:絕非如此!這三位神學家都主張,教會與政府同屬上帝的國度,而教 會在地上有積極影響政治的義務。 然而,教會參與政治時,必須謹記三個重要的區別(distinctions):(一)「有形教 會」及「無形教會」;(二)「爭戰的教會」(Church Militant)及「得勝的教會」(Church Triumphant);(三)「教會」與「基督徒公民」。 「有形教會」乃外在的教會組織,是社會性的實體;「無形教會」是所有重生信徒 的總和,是概念性(ideal)的實體。「有形教會」是「無形教會」的外在彰顯,是上帝 施行救恩的媒介。 作為地上社會性的實體,有形教會的職責在於宣告基督的福音,而在行使這使命時, 必須嚴格避免將自身「政治化」。有形教會不應採取政治手段,將信仰加諸於世人。 但同時,「上帝國度」這概念並非侷限於教會。凱波爾有句名言:「整個人類存有的 範圍內,沒有一吋空間是萬有之主宰基督不指著它,並大聲吶喊:『我的!』」如此,教 會的呼召乃是在天父世界的每個範疇(政治、家庭、商業、教育等),用基督教世界觀 實行「治理」(創一 26-28)的使命。 然而,這使命不是「有形教會」的職責:在「各從其類」的有形受造界中,教會不 可取代政府、家庭、學校等範疇。如此,「治理」的使命就屬乎「無形教會」。 在墮落後的世界上,「治理」必定意味「爭戰」。唯有基督再臨時,教會才會成為「得 勝的教會」(正如《納尼亞》中的爭戰,需要等獅子亞斯蘭親臨,仇敵才會被消滅)。今 天的教會,乃是「爭戰的教會」,而既然「治理」的職責屬乎「無形教會」,那麼「爭戰」 7 的也必須是「無形教會」:「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 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 12)。 如此,我們就必須區分地上的「(有形)教會」及「基督徒公民」。所有的基督徒皆 蒙召,在聖經的亮光中理解神所設立的「自然法」,以此為道德價值判斷的基礎,在政 治的範疇中以政治公民的身分進行「治理」與「爭戰」的工作;但當他們這麼作的時候, 他們必須謹慎,明白基督徒所認知的「自然法」對於非基督徒來說並不是「自然的」。 與其將「自然法」加諸於地上法政,不如採取「實證法」(legal positivism)的進路,允 許政府在真理問題上保持中立的同時,又能夠藉由顯示基督教與非基督教世界觀的道德 價值在社會上所帶來的實質利弊,讓政府在法律與政策上能夠「行公義、好憐憫」,同 時又不強迫政府採取基督教世界觀的預設,在信仰上「與神同行」,試圖將政府「教會 化」了。 簡言之,上帝國度在地上的法政領域所施行的治理,在基督再來之前,必須是無形 的。至於台灣教會的牧者,應當如何將這原則應用於當下的處境,就留給各位牧者自行 思考。
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論正義時,提出了「各得其所」的概念。這概念透過羅馬帝 國,在後來的拉丁基督教世界中具有很大的影響(拉丁文格言:「suum cuique」)。加 爾文將「各得其所」的概念應用於政治神學,提出「兩個政權」之說,區分國政與教會, 並主張政府所當盡的義以及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使人民在政府提供於各人的安全與保障 下「各得其所」(見1536版《基督教要義》第六章:「ut suum cuique salvum sit et incolume」)。
加爾文的矛與盾
在此,加爾文的政治神學有個尚待解決的矛盾,亦即宗教改革及中世紀羅馬天主教 在政教關係之理解上的歧異。一方面,加爾文上述的政治神學論述必然導致後期改革宗 「政教分立」的結論;另一方面,加爾文又主張,政府有責任維護「真敬拜」,杜絕異 端。這也就是為什麼異端學者塞爾韋特(Servetus)抵達日內瓦後,加爾文僅替他向市 議會求情,以較人道的死刑代替火刑,卻未反對政府向異端施刑(最後市議會並未採納 加爾文的建議)。十六世紀瑞士神學家伊拉斯圖(Erastus)則在政教關係的議題上撰寫 了更詳細的論述,主張信徒在信仰上的罪應當由政府施刑懲罰,而非由教會懲戒。伊拉 斯圖的論述成了早期改革宗教會之「國教」(state church)的基礎。 十七世紀英倫及荷蘭清教徒修正了加爾文及伊拉斯圖的中世紀思想,提出了更合乎 改革宗原則的「政教分立」觀。西敏會議(Westminster Assembly)決定採納「純粹長 老制」,取消伊拉斯圖式的國教制度,只可惜野心勃勃的政客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 仍想繼續以國政判定關乎信仰的真理,因此沒有批准西敏會議這項決議。
巴特:彼拉多與基督
二十世紀瑞士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在加爾文的矛盾之間,選擇了後期改革宗 的立場,徹底排除了中世紀的觀點(筆者對巴特的教義神學多有保留,但其政治神學卻 傳承了宗教改革的正統)。巴特在一篇探討「正義」(Recht)與「稱義」(Rechfertigung) 的短篇著作中,論及使徒信經關於本丟彼拉多的宣告。巴特從新約經文指出:耶穌肯定 彼拉多有權柄釋放祂,也有權柄釘死祂。同時,彼拉多並無權柄宣告基督的主權;對於 「真理是什麼」(指「耶穌是主」的真理)這問題,彼拉多不能以羅馬帝國之代表的身 分作出回答,因為「國政在真理的問題上當是中立的」。 2 巴特又以彼拉多為題,指出:彼拉多判耶穌死刑,乃違背真理,因此是不義的,儘 管神藉著人的不義而成就了祂更高的義;但彼拉多若判耶穌無罪,就等於以地上國的權 柄宣告耶穌是主、是猶太人的王,而這就等於將國家當成教會。「國家的教會化」 (Verkirchlichung des Staats)無疑是偶像崇拜:它將地上政權的判斷視為上帝話語之宣 告。如此,在「不義」與「褻瀆」間,地上的國政便處於某種內在的矛盾中。
國政的必然矛盾
我們可以如此理解這矛盾。一方面,如同筆者在〈多元婚姻,各自表述?〉一文中 引用二十世紀英國法學大師丹寧爵士(Lord Alfred Denning)所指出的:「儘管宗教、 法律、道德是可區分的,但它們之間密切地相互依賴。沒有宗教,就沒有道德,也就沒 有法律。我會試著讓你看見,我國法律有多少基本原則是從基督教來的。同時,我會試 著指出,這些法律的基本原則,如何在當今這去除宗教而不斷變遷的世上遭到挑戰。」 筆者在文中指出,西方的人權觀,基礎在於「人人受造而平等」這基督教的宣告之 上。即使這是當時的自然神論者所支持的,但當時西方世界視為「自然」之事,其實都 是在基督教文明中方可在主觀之純理性(noetic)意義上被公認為「不證自明」的普遍 真理。若國家法政與基督教切割,那麼西方之法理視為「不證自明」的道德價值(包括 一夫一妻),終必失去其元倫理學(meta-ethics)的形而上基礎。簡言之,地上的國政 若在信仰真理的問題上徹底中立,那麼一切「自然法」的信念皆無法再理所當然地成立。 另一方面,倘若地上的國政在真理的問題上採取基督教的立場,那麼就如巴特所言, 「國家」便等同於以「教會」自居,而這無異於將地上政權偶像化。再者,假如地上的 國家政權前後一致地採取基督教立場,那麼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也都應該立法嚴禁;塞 爾韋特理所當然要被判刑。我們顯然不能接受這樣的政治神學。 如此,在現代改革宗神學擺脫了加爾文之兩難的同時,同樣的矛與盾就被丟給了彼 拉多所代表的地上政權:正義的地上政權必須在真理的問題上保持中立,但在真理問題 上保持中立的政權既不「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就必然無法「行公義、好憐憫」── 至少基督教文明開啟的近代西方社會所視為「不證自明」的「公義」價值必無法在基督 教以外找到其它元倫理學基礎。
教會對國政的義務:傳講稱義的福音
儘管如此,巴特仍舊強調,地上的政權都是神所設立,乖辟的當權者亦然。因此, 沒有任何政權在本質上是邪惡的。反之,彼拉多的名字出現於使徒信經的「第二條 目」(即關乎基督救贖的宣告),而這就告訴我們,上帝設立地上政權,乃是為了救贖 3 的目的。因此地上政權的本質是神聖的。如此,基督徒必須順服、尊重政府的權柄,而 當政府行不義、偏離其本質時,教會的責任在於提醒政府其神聖的呼召。 政府與教會具有相互的責任:政府防止教會政治化、教會防止政府宗教化。教會所 宣告的「稱義」福音,是地上國政的法治基礎;但地上的教會不可因此在地上就以「天 國」的姿態統治國家。換言之,教會必須專注於宣告稱義的福音,因為稱義的福音是教 會之為教會的本質。當政府偏離上帝賦予它的本質時,教會必須藉由抵抗政府來保護政 府,但不是採取政治手段,而是在政府的逼迫下堅持宣告稱義福音的真理。 關於這點,當代神學家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的解釋更加具體。他提出,第 一世紀猶太教徒的起義從未對羅馬帝國帶來真正的威脅;羅馬帝國真正懼怕的,乃是那 些不訴諸政治手段抵抗帝國政權的基督徒殉道士。 政治化的教會,無法對地上政權產生政治上長久深遠的影響。教會若要盡她對政府 的責任,就必須忠心地作教會(be the Church),在信仰的宣告與生活上見證十字架的 內在道路。
新加爾文主義:教會與國政無法以「自然法」為共識
關於上述觀點,荷蘭改革宗教會的主流立場其實與巴特相通。事實上,巴特在許多 現代性的問題上,受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巴文克(Herman Bavinck)相當大的啟發。 事實上,荷蘭改革宗教會(Dutch Reformed Church)從來就不是荷蘭的國家教會。 十九世紀荷蘭新加爾文主義(neo-Calvinism)鼓勵積極的政治參與,其代表人物凱波爾 (Abraham Kuyper)甚至曾出任荷蘭總理。然而,主流的新加爾文主義者在加爾文的矛 盾之間,確實排除了「以政治左右信仰」或「以國政判斷真理」的中世紀思想。 新加爾文主義與巴特的政治神學,在細節上有些差異,例如巴特將政府歸於上帝的 救贖計畫,而新加爾文主義則將之歸於上帝的創造秩序。如此,巴特全然拒斥了「自然 法」的可能性,但新加爾文主義卻主張「法政」與「教會」分別有不同的「範疇主權」 (sphere sovereignty):法政的範疇可由自然法規範,但教會的範疇卻惟獨由聖經所啟 示的福音原則規範。如此,荷蘭新加爾文主義在加爾文筆下的「兩個政權」之間,作出 了清楚的區分:國政歸國政,教會歸教會。這兩者因同在地上等候上帝國度的降臨而有 不可分離的結合,卻同時具有不可磨滅的區別。 此外,凱波爾還提出了勢不兩立的「對偶」(antithesis)之說:此說主張,基督教 與非基督教的世界觀在本質上乃是對立的。根據巴文克及范泰爾(Cornelius Van Til) 的解釋,這種對立就意味,「自然啟示」雖於其自身之在體性(ontic)意義上乃不證自 明,但由於罪對理性認知的純理性影響(noetic effects of sin),人們對於「自然」必然 4 在不同的世界觀前設下作出歧異的解釋(參羅一18-32;對照羅二14-15及三9-20),以 致於「自然」並非對所有人皆「不證自明」。
「一夫一妻」在基督教文明外並非「傳統」或「理所當然」
在婚姻制度的議題上,這是關鍵的神學與聖經原則。當代許多反同婚法的基督教團 體,訴諸「自然法」以維護「傳統婚姻」之制度。然而,我國現行之「一夫一妻」制度 以及相關的「妨礙家庭」條例,事實上都是在全球化及現代化的過程中,由西方文明所 引進的。在西方,「一夫一妻」是在長久深遠的基督教文明中被公認為「自然」、「傳 統」、「不證自明」。在東亞,例如周文化並不將已婚男性之「野合」行為視為「通姦」, 而唐代的好客文化更將「野合」當作一種款待(見《大唐西域記.烏仗那國》)。唐人 論及「始亂終棄」,言「固其宜矣」(見《會真記》)。就連宋代以後,三妻四妾亦為 社會常態,而男性的婚外性行為亦不被視為通姦。 事實上,台灣現有的「一夫一妻」制度,乃基督教文明獨特的產物。就連新約時代 的猶太教,亦無此制度。摩西律法未曾將此制度納入猶太社會的公民法。舊約律法在婚 姻制度上並未全然呼應上帝造物之旨意的事實,一直到新約時代,才由耶穌指出(太十 九7-8),而「一夫一妻」的原則,是到了使徒時代才由保羅提出(提前三2;多一6)。 第二世紀的殉道士游斯丁(Justin Martyr)在與猶太教辯道的著作中,指出當時猶太社 會,一個男人通常會娶四、五個女人。 在新約時代的希羅文化中,雖然一夫一妻的婚姻已法制化,但納妾及婚外性行為仍 完全合乎倫常與法律。羅馬帝國的一夫一妻制,實質上是財產繼承的經濟制度,而非婚 姻制度。事實上,保羅吩咐在教會擔任領袖職務之人「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提前 三2),即暗示多妻現象在當時的社會及教會中仍十分普遍(參加爾文著,《提摩太前 書註釋》,三章12節)。 簡言之,唯有在基督教世界觀之中,當代反同婚人士所主張的「傳統婚姻」,在主 觀純理性之意義上才能夠被稱為「自然」。現代「自然法」傳統中的道德價值及相應的 法律制度,在當代去基督化的世界文明當中,在主觀認知上早已不再是放諸普世皆準的 了。
基督教的道德價值在多元社會法制化的難題
保羅在使徒時代的多元主義希羅社會中,並未以「自然法」為依據,用國政法制落 實基督徒所視為「自然」的價值(主奴平等、一夫一妻等),而是採取了一條內在信仰 的道路。這並非「政教分離」的「兩國論」,更非「耶路撒冷與雅典有何關係」的隔離 主義。反之,真正在歷史上產生文化、社會、政治影響力,以致終於顛覆羅馬暴政及縱 5 慾文化的,乃是這條內在信仰的道路。新加爾文主義的「對偶」論為我們指出,在一個 非基督教的多元文化當中,基督徒不可能說服社會大眾接受基督教的一夫一妻制為「自 然」的「傳統婚姻」。 當然,有些新加爾文主義者在這一點上自相矛盾。他們將「文化使命」這創造論的 概念賦予末世論的意義,以為用地上政權施行天國律法,就可以加速天國的降臨。然而, 十九世紀以後,主流、正統的荷蘭改革宗神學採取了「非千禧年論」的末世觀。這立場 同時接受「世界歷史趨向敗壞」及「世界歷史趨向聖潔」。 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當代荷蘭改革宗教會看著社會愈來愈世俗化(這是政府在神 學真理的問題上保持中立的必然結果),但並未試著用國政的力量來實踐基督教的道德 價值。荷蘭改革宗教會所要求於他們政府的,僅僅是讓各人在政府所保障的安全下「各 得其所」,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直到基督再來的日子。
美國:自然法的困境
較之歐陸國家,美國的情況非常特殊。美國開國之父多數是基督徒及深受基督教文 明影響的自然神論者(deists),他們在開國宣言中已將「自然法」當成美國的法政基 礎。基督教與自然神論者的妥協,基本上是一條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的路線: 它否認了羅馬書一至三章關於罪對理性之影響的論述,而主張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憑著相 同的「自然理性」(natural reason)及「本性之光」(light of nature),對「自然啟示」 會得到同樣的認知。換言之,美國開國宣言主張,其提出之道德第一原則,對於基督徒 與非基督徒而言是同樣「不證自明」的。這種天真的神學思想無法解釋,為何中國先秦 諸子當中,沒有一人提出「人人受造而平等」的論述並視之為「不證自明」。 由於「自然法」的法政基礎,美國無法在婚姻之定義等倫理學議題上規避元倫理學 (meta-ethics)的終極難題,承認國政在形而上真理問題上的必然無知。換言之,自開 國以來,美國政府便已因基督教與自然神論相互妥協所產生的自然神學而「教會化」了。 如此,美國政府的立法及司法權便無法在同婚議題上保持中立(麻州最高法院2004 年的指標性判決已充分說明這點)。然而,東亞非基督教多元文化國家並沒有同樣的難 題:我們的政府不需執著於「自然法」,並被其預設的形而上學問題所困擾。 在更加徹底回歸聖經而拒斥中世紀政治神學的宗教改革傳統中,國政在神學真理的 問題上,確實應當保持中立。而荷蘭的例子證明,國政在真理問題上,真的可以保持中 立,因而讓教會與國家「各得其所」:教會歸教會,法政歸法政。 假如台灣教會在加爾文的矛盾之間,選擇用國政來判斷真理,那麼到最後,我們應 該試著在台灣立法,廢掉基督教之外的所有宗教,我們也應該贊成加爾文當年同意處死 塞爾韋特的理由。但我們顯然不會這麼作。那麼,台灣的教會又為何強求政府採納聖經 6 對婚姻的定義呢?與其如此陷教會於「國政化」之不義,何不把加爾文的矛與盾還給彼 拉多?
教會是上帝施行救恩的媒介
最後,請容筆者先簡單重申本文立論:筆者完全同意,政府在關乎信仰的真理問題 上若保持中立,那致終會變成縱容犯罪。事實上,在信仰上,政府是不可能真正中立的: 彼拉多在信仰上的中立,就意味將基督處死。但同時,政府若在真理問題上採取任何立 場,就算是基督教的立場,那麼這政府就被「教會化」了。這就是筆者所謂的「彼拉多 的矛與盾」。這矛盾是必然的。 教會有時也落入此矛盾中,但這並非必然的。關鍵就在於教會如何盡她對政府的義 務:若教會訴諸地上政權將信仰法制化,那麼到最後,我們將沒有任何理由不與加爾文 一同主張將塞爾韋特判刑。這如此,教會就落入「加爾文的矛與盾」了。 教會的政治責任在於提醒政府及社會「行公義、好憐憫」,但絕非藉由政治手段強 求世人「與神同行」。那麼,這是否意味教會應當對政治冷漠呢?凱波爾、巴文克、巴 特都會堅決宣稱:絕非如此!這三位神學家都主張,教會與政府同屬上帝的國度,而教 會在地上有積極影響政治的義務。 然而,教會參與政治時,必須謹記三個重要的區別(distinctions):(一)「有形教 會」及「無形教會」;(二)「爭戰的教會」(Church Militant)及「得勝的教會」(Church Triumphant);(三)「教會」與「基督徒公民」。 「有形教會」乃外在的教會組織,是社會性的實體;「無形教會」是所有重生信徒 的總和,是概念性(ideal)的實體。「有形教會」是「無形教會」的外在彰顯,是上帝 施行救恩的媒介。 作為地上社會性的實體,有形教會的職責在於宣告基督的福音,而在行使這使命時, 必須嚴格避免將自身「政治化」。有形教會不應採取政治手段,將信仰加諸於世人。 但同時,「上帝國度」這概念並非侷限於教會。凱波爾有句名言:「整個人類存有的 範圍內,沒有一吋空間是萬有之主宰基督不指著它,並大聲吶喊:『我的!』」如此,教 會的呼召乃是在天父世界的每個範疇(政治、家庭、商業、教育等),用基督教世界觀 實行「治理」(創一 26-28)的使命。 然而,這使命不是「有形教會」的職責:在「各從其類」的有形受造界中,教會不 可取代政府、家庭、學校等範疇。如此,「治理」的使命就屬乎「無形教會」。 在墮落後的世界上,「治理」必定意味「爭戰」。唯有基督再臨時,教會才會成為「得 勝的教會」(正如《納尼亞》中的爭戰,需要等獅子亞斯蘭親臨,仇敵才會被消滅)。今 天的教會,乃是「爭戰的教會」,而既然「治理」的職責屬乎「無形教會」,那麼「爭戰」 7 的也必須是「無形教會」:「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 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 12)。 如此,我們就必須區分地上的「(有形)教會」及「基督徒公民」。所有的基督徒皆 蒙召,在聖經的亮光中理解神所設立的「自然法」,以此為道德價值判斷的基礎,在政 治的範疇中以政治公民的身分進行「治理」與「爭戰」的工作;但當他們這麼作的時候, 他們必須謹慎,明白基督徒所認知的「自然法」對於非基督徒來說並不是「自然的」。 與其將「自然法」加諸於地上法政,不如採取「實證法」(legal positivism)的進路,允 許政府在真理問題上保持中立的同時,又能夠藉由顯示基督教與非基督教世界觀的道德 價值在社會上所帶來的實質利弊,讓政府在法律與政策上能夠「行公義、好憐憫」,同 時又不強迫政府採取基督教世界觀的預設,在信仰上「與神同行」,試圖將政府「教會 化」了。 簡言之,上帝國度在地上的法政領域所施行的治理,在基督再來之前,必須是無形 的。至於台灣教會的牧者,應當如何將這原則應用於當下的處境,就留給各位牧者自行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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